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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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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各基金销售机构分别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本公司拟增加下述机构为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具体销售机构名称、上线产品及上线时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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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示:2018年2月6日至2018年4月4日为鹏扬景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认购期,2018年2月8日至2018年5月7日为鹏扬景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认购期。本公司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调整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规则请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规定。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21-8850

 网址:https://www.harvestwm.cn/

 2、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http://www.fund123.cn/

 3、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68-6688

 网址:www.pyamc.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日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扬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鹏扬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181号文准予注册募集,已于2017年12月8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时间截止日为2018年3月7日。

 由于本基金募集期内募集金额已满足提前结束募集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鹏扬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扬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鹏扬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协商一致,本基金的募集截止日提前至2018年2月9日。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于2017年12月5日《中国证券报》上的《鹏扬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鹏扬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和《鹏扬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法律文件。

 投资人也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pyamc.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968-6688)咨询相关情况。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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