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达赛都科技有限公司网络部经理,上海致达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支持部经理,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工程师、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助理、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
杨皓鹏先生,总经理。复旦大学世界经济专业硕士。历任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裁秘书、托管部项目经理、自有资金及信息管理部综合业务经理、办公室主任、党委秘书、人力资源部经理、资产经营部经理。2017年7月进入本公司工作,曾任总经理助理,2017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2017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17年11月起兼任本公司代理督察长,2017年11月至今任中海恒信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
宋宇先生,常务副总经理。复旦大学数理统计专业学士,经济师。历任无锡市统计局秘书,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副经理、发行调研部副经理、办公室主任、研究发展部总经理。2004年3月进入本公司工作,历任本公司督察长、副总经理(期间2011年1月至2011年10月兼任本公司代理总经理,2014年5月至2014年10月兼任本公司代理督察长),2015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杨皓鹏先生,代理督察长。简历同上。
4、拟任基金经理
林翠萍女士,美国斯克兰顿大学企业管理硕士。历任中华经济研究院研究助理,京华(元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自营部交易员,保诚(瀚亚)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富鼎(中国信托)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投研处协理,联邦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华南永昌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研究经理,金鼎(联博)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华顿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资深经理,未来资产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资深副总经理。2015年8月进入本公司工作,曾任投研中心拟任基金经理,2016年4月至今任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杨皓鹏先生,主任委员。现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代理督察长。
许定晴女士,委员。现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研中心代理投资总监、投资副总监、基金经理。
夏春晖先生,委员。现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研中心投资副总监、首席策略分析师、基金经理。
江小震先生,委员。现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基金经理。
蒋佳良先生,委员。现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