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1年10月10日证监许可2011【1630】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1年12月28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按照基金份额初始面值1.00元发售,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份额净值可能低于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12月2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7年12月31日,所披露的投资组合为2017年第4季度的数据(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和主要人员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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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28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1]7号文)设立的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222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权结构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44.10%)、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6.10%)、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8.90%)、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0.90%)、杭州银华聚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3.57%)、杭州银华致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3.20%)及杭州银华汇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3.22%)。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名称已于2016年8月9日起变更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有针对性地研究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相关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加强对公司运作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由4位监事组成,主要负责检查公司的财务以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公司具体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公司根据经营运作需要设置投资管理一部、投资管理二部、投资管理三部、量化投资部、境外投资部、养老金投资部、FOF投资管理部、研究部、市场营销部、机构业务部、养老金业务部、交易管理部、风险管理部、产品开发部、运作保障部、信息技术部、互联网金融部、战略发展部、投资银行部、监察稽核部、人力资源部、公司办公室、行政财务部、内部审计部、深圳管理部等25个职能部门,并设有北京分公司、青岛分公司和上海分公司。此外,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公司投资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同时下设“主动型A股投资决策、固定收益投资决策、量化和境外投资决策、养老金投资决策及基金中基金投资决策”五个专门委员会。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确定公司投资业务理念、投资政策及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管理。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王珠林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曾任甘肃省职工财经学院财会系讲师,甘肃省证券公司发行部经理,中国蓝星化学工业总公司处长,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西南证券副总裁,中国银河证券副总裁,西南证券董事、总裁;还曾先后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市证券期货业协会会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并购融资委员会执行主任、中国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促进会副理事长、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财政部资产评估准则委员会委员。
钱龙海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曾任北京京放投资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助理;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裁,兼任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并任中国证券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第五届副主任委员,深圳市证券业协会副会长。
李福春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一汽集团公司发展部部长、吉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长春市副市长、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吉林省政府秘书长。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吴坚先生:董事,中共党员。曾任重庆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科员,重庆市证券监管办公室副处长,重庆证监局上市处处长,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重庆东源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重庆上市公司董事长协会秘书长,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重庆银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直升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华融渝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西证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西证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重庆仲裁委仲裁员,重庆市证券期货业协会会长。
王立新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博士。曾就读于北京大学哲学系、中央党校研究生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部、长江商学院EMBA。先后就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部;参与筹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历任南方基金研究开发部、市场拓展部总监。现任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此外,兼任中国基金业协会理事、香山论坛发起理事、秘书长、《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年鉴》副主编、北京大学校友会理事、北京大学企业家俱乐部理事、北京大学哲学系系友会秘书长、北京大学金融校友联合会副会长。
郑秉文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培训中心主任、院长助理、副院长。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党委书记、所长,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障中心主任,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兼职教授,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暨社会保障研究所兼职教授,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客座教授。
刘星先生: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先进会计(教育)工作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现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对外学术交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会计学会教育分会前任会长,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优选法统筹与经济数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邢冬梅女士:独立董事,法律硕士,律师。曾任职于司法部中国法律事务中心(后更名为信利律师事务所),并历任北京市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金融部负责人,同时兼任北京朝阳区律师协会副会长。
封和平先生:独立董事,会计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财政部所属中华财务会计咨询公司,并历任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合伙人,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主管合伙人,摩根士丹利中国区副主席;还曾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第29届奥运会北京奥组委财务顾问。现任普华永道高级顾问,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王芳女士:监事会主席,研究生学历。2000年至2004年任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支持部经理,2004年10月起历任第一创业证券有限公司首席律师、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合规总监、副总裁。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兼任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公司董事。
李军先生:监事,管理学博士。曾任四川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教师,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证券营业部咨询部分析师、高级客户经理、总经理助理、业务总监,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部副总经理。此外,还曾先后担任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评价处(企业监管三处)副处长、企业管理三处副处长、企业管理二处处长、企业管理三处处长,并曾兼任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现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
龚飒女士:监事,硕士学历。曾任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财务负责人,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业部副总经理,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稽核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运作保障部总监。
杜永军先生:监事,大专学历。曾任五洲大酒店财务部主管,北京赛特饭店财务部主管、主任、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现任公司行政财务部总监助理。
周毅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曾任美国普华永道金融服务部部门经理、巴克莱银行量化分析部副总裁及巴克莱亚太有限公司副董事等职,曾任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及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和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公司量化投资总监、量化投资部总监以及境外投资部总监、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并同时兼任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
凌宇翔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机械工业部、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起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杨文辉先生,督察长,法学博士。曾任职于北京市水利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中国证监会。现任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督察长,兼任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本基金基金经理
孙慧女士,硕士学位。2010年6月至2012年6月任职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任投资经理助理;2012年7月至2015年2月任职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任投资经理;2015年3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经理助理职务。自2016年2月6日至2017年8月7日担任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2月6日起担任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和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10月17日起担任本基金及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12月22日担任银华远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8月8日起担任银华永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姜永康先生,管理本基金的时间为2013年7月8日至2017年1月23日。
胡娜女士,管理本基金的时间为2015年1月29日至2016年10月18日
王怀震先生,管理本基金的时间为2011年12月28日至2013年8月26日。
3.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会主席:王立新
委员:周毅、王华、姜永康、王世伟、倪明、董岚枫、肖侃宁、周可彦
王立新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周毅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王华先生,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职于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10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先后在研究策划部、基金经理部工作,曾任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逆向投资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优质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管理一部总监、投资经理及A股基金投资总监。
姜永康先生,硕士学位。2001年至2005年曾就职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组合经理等职。2005年9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养老金管理部投资经理职务。曾担任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基金投资总监及投资管理三部总监、投资经理以及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
王世伟先生,硕士学位,曾担任吉林大学系统工程研究所讲师;平安证券兴华营业部总经理;南方基金公司市场部总监;都邦保险股权投资部总经理;金元证券资本市场部总经理。2013年1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
倪明先生,经济学博士;曾在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研究分析工作,历任债券信用分析师、债券基金助理、行业研究员、股票基金助理等职,并曾任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2011年4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投资管理一部副总监兼基金经理。曾任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现任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领先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明择多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董岚枫先生,博士学位;曾任五矿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高级业务员。2010年10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部助理研究员、行业研究员、研究部副总监。现任研究部总监。
肖侃宁先生,硕士研究生,曾在南方证券武汉总部任投资理财部投资经理,天同(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天同180指数基金、天同保本基金及万家货币基金基金经理,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中心任投资经理管理企业年金,在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投资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分管投资和研究工作)。2016年8月加入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总经理助理。
周可彦先生,硕士学位。历任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研究员,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曾担任嘉实泰和价值封闭式基金基金经理职务,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曾担任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2013年8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和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及银华沪港深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概况
本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成立时间: 1992年10月19日
经营范围: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离岸银行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93.5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105号
联系人:朱萍
联系电话:(021)6161888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自2003年开展资产托管业务,是较早开展银行资产托管服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经过二十年来的稳健经营和业务开拓,各项业务发展一直保持较快增长,各项经营指标在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处于较好水平。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于2003年设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更名为资产托管部,2013年更名为资产托管与养老金业务部,2016年进行组织架构优化调整,并更名为资产托管部,目前下设证券托管处、客户资产托管处、内控管理处、、业务保障处、总行资产托管运营中心(含合肥分中心)五个职能处室。
目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已拥有客户资金托管、资金信托保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全球资产托管、保险资金托管、基金专户理财托管、证券公司客户资产托管、期货公司客户资产托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私募股权托管、银行理财产品托管、企业年金托管等多项托管产品,形成完备的产品体系,可满足多领域客户、境内外市场的资产托管需求。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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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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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2.代销机构
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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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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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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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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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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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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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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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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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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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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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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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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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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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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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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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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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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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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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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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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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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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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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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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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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乌鲁木齐市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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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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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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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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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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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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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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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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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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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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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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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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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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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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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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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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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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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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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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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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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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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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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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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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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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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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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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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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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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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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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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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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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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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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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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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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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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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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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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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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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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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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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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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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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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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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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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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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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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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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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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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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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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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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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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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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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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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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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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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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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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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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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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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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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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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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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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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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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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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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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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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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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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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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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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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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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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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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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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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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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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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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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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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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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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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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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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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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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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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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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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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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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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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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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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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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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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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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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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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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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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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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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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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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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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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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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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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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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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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北京君德汇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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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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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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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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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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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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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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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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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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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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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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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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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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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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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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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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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注册登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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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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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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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金的名称
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基金资产风险和确保投资组合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可转换债券投资管理,力争为投资者提供最优的当期收益和稳定的长期投资回报。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可转债(含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正回购、逆回购、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本基金也可投资股票、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权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可参与一级市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或新股增发,也可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金融工具,并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持仓股票所派发或因投资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而产生的权证。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可转债(含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20%-95%;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金融工具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分析和投资管理优势,采取自上而下的宏观分析和自下而上的个券精选相结合的投资策略,在挖掘可转债及其它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债券特性,获取债券组合稳健收益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研究分析挖掘可转债及其他权益类金融工具的股票特性,以优化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收益特征,追求基金资产的风险调整后收益。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通货膨胀趋势、市场利率走势、经济环境、政策取向以及市场资金面等因素的深入研究分析,采取定性和定量结合的方法,确定上述因素对各大类资产预期风险收益的影响,对各类资产在不同持有时间区间的风险收益特征进行前瞻性预测,采用自上而下的方法将基金资产在固定收益类资产和权益类资产之间进行合理配置并动态调整。
本基金在整体资产配置策略的框架下,还将根据各个大类资产的收益水平、风险情况以及流动性等因素,自上而下地识别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中不同券种的风险收益特征,并寻求投资组合最佳的风险收益平衡点。
2、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1)可转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运用多种可转债投资策略进行二级市场投资操作,在锁定组合下行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较高的投资回报。同时,本基金将重点关注盈利能力较强或成长性较好的行业或上市公司的可转债,通过一级市场积极申购预期收益较高、发行条款较好、公司基本面优秀的可转债。
可转债的理论价值等于作为普通公司债券的基础价值加上内含的转股期权价值。投资者可在约定的期限内按照事先确定的价格将所持可转债转换为公司普通股,因此,可转债同时具备“债性”和“股性”两大特征。
① 持有配置策略
在组合下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基金综合分析可转债的债性特征、股性特征、流动性、摊薄率等因素,并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和二叉树期权定价模型等数量化估值工具评定其投资价值,选择安全边际较高、发行条款相对优惠、流动性良好,并且基础股票基本面优良、具有较强盈利能力、成长前景好、股性活跃且有一定上涨潜力的可转债,以合理价格买入并持有。同时,综合考虑内含收益率、折溢价比率、久期和凸性等因素,构建可转债投资组合。
② 基于基础股票分析的个券精选策略
本基金将重点研究可转债所对应的基础股票,结合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方法,自下而上精选盈利能力较强、成长性良好且估值合理的正股,并通过可转债的转债条款、对应利率曲线以及隐含波动率等因素判断可转债的估值情况,重点投资于对应正股未来上涨潜力较大、且估值具有吸引力的可转债。
③ 相对价值套利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分析不同市场环境下可转债“债性”与“股性”的相对价值,通过对目标转债债性与股性的合理估值以及目标转债与其基础股票之间的替换操作,以期在现有的市场条件下把握套利机会。
即当可转债隐含较高波动率,且正股股价出现低估情形时,本基金将可转债转换为股票;而当可转债的隐含波动率较低且有较好的债性保护时,转债与正股相比具有明显优势,本基金将买入或者将所持该正股售出后购买相应可转债。
④ 条款获利策略
与普通债券相比,可转债一般均设有修正、回售、赎回等特殊条款,本基金在深入研究上述条款属性的基础上,预测上述条款执行给可转债投资价值带来的可能影响,从而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把握可转债进入转股期后可能出现的套利机会。
(2)普通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利率走势、资金供求、货币政策、信用风险状况等因素的分析和预测,灵活运用久期调整策略、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类属配置策略等多种投资策略,在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积极挖掘固定收益资产的投资机会,获取各类债券的超额投资收益。
①久期调整策略
组合久期是反映利率风险最重要的指标。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走势、经济周期波动以及国家财政货币政策等因素的深入研究分析,判断未来市场利率变化的方向和时间,确定债券组合的目标久期,并动态调整。
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下移时,本基金将适当延长所持有债券组合的久期值,以在市场利率实际下降时获得债券价格上涨的收益;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上移时,则适当降低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跌的风险所带来的资本损失,并获得较高的再投资收益。
②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
在组合久期确定的基础上,本基金通过分析和预测收益率曲线可能发生的形状变化,在期限结构配置上适时采取子弹型策略、哑铃型策略或者阶梯型等策略,以从收益率曲线的形变中获利;其次,本基金还通过不同期限间债券当前利差与历史利差的比较,进行增陡、减斜和凸度变化的交易,从而进一步优化债券组合的期限结构。
③类属配置策略
本基金对不同类型债券品种的市场流动性、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税赋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深入研究不同类型和不同市场上债券品种的利差和变化趋势,制定债券类属配置策略,以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④基于信用变化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深入研究债券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市场地位、竞争情况、公司管理水平和公司财务状况,并结合债券担保条款、抵押品估值及债券其他要素,对债券发行人信用风险和债券的信用级别进行细致调研,并做出综合评价。
⑤息差策略
当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时,本基金将通过正回购,融资买入收益率高于回购成本的债券,从而获得杠杆放大收益。
⑥利差策略
利差策略是指对两个期限相近的债券的利差进行分析,从而对利差水平的未来走势做出判断,通过同时买进涨多(跌少)、卖出涨少(跌多)的债券,达到不受市场涨跌的直接影响、规避市场风险的效果。
⑦个券选择策略
在债券目标久期、债券类属配置比例确定基础上,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运行、市场资金面和债券市场收益率数据,并结合债券的信用评级、息票率、流动性和税赋等因素,对单个债券进行估值分析,遴选并重点投资具有以下特征的债券品种:较高到期收益率、较高当期收入、价值被低估、预期信用质量将改善、期权和债权突出、属于创新品种而价值尚未被市场充分发现。
⑧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深入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基本面因素,估计资产违约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并根据资产证券化的收益结构安排,模拟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偿还和利息收益的现金流过程,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其内在价值。
3、股票投资策略
(1)新股申购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发行人基本面的深入研究分析,对首次发行股票及增发新股的上市公司的基本面进行深入分析,并充分考虑当前资本市场情况以及拟发行上市新股的基本面因素,结合市场资金面和预期中签率等关键参数,同时参考股票一级市场资金供求关系,在此基础上谨慎参与新股申购,以获得稳定的投资收益。
(2)股票二级市场投资策略
本基金股票二级市场的投资策略,将主要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通过有针对性的实地调研和深入细致的草根研究,自下而上挖掘出盈利增长能力良好且估值合理的上市公司股票,以增强本基金的投资回报。
①盈利增长能力评价
本基金将重点对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管理层经营管理情况、公司短期和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成本控制、技术水平及创新能力、政策因素等多方面,考察企业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
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本基金还将对企业的现金流、主营业务利润率、资产负债结构、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进行量化分析,从中挑选出指标值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上市公司。
②相对价值评估
相对价值评估主要包括国内市场整体估值比较和国际估值比较两个纬度。通过上述两个纬度的估值比较,同时结合特定行业的历史估值水平,对所处不同行业的上市公司的合理动态估值水平进行评估,重点选择估值水平相对较低的个股进行投资。具体采用的方法包括股息贴现模型、自由现金流贴现模型、市盈率法、市净率法、PEG、EV/EBITDA等方法。
③综合评估
本基金管理人将综合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估值水平的分析研究,对上市公司股票的投资价值进行综合评估,挖掘盈利性良好、且估值合理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同时,本基金还将把握由于特殊产业政策、行业整合、市场需求、技术进步等因素带来的投资机会。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深入研究权证行权价格、标的证券价格和权证价格之间的内在联系,发掘无风险套利机会的同时,以标的证券基本面分析为基础,辅助运用期权定价模型,根据标的证券估值水平、价格走势以及权证的隐含波动率、剩余期限,进行权证投资,力求取得稳健收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天相可转债指数收益率×6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40%
天相可转债指数是国内较早编制的可转债指数,编制原则客观、清晰,能够较好的反映目前国内可转债市场变化。中债综合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布,该指数样本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不同发行主体和期限的债券,是中国目前最权威、应用最广的债券指数之一。上述两个指数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覆盖了本基金主要的投资范围。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招募说明书中的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中的数据进行了复核。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7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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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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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投资。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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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上述股票。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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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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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10.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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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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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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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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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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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基金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8.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9.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
10.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8%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为年费率0.4%。
在通常情况下,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本基金持续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
4.除管理费、托管费和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报刊及其他相关媒体上刊登公告。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相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 部分, 对基金管理人的概况及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部分代销机构,并更新了部分代销机构的资料。
5、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6、在“十、基金的业绩” 部分,说明了基金合同生效至2017年12月31日的基金投资业绩。
7、对部分表述进行了更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2月10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万华化学、
中粮生化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13号公告《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8年2月9日,对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万华化学(代码:600309)、中粮生化(代码:000930)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上述股票复牌后,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后确定对上述股票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本公司网址:http://www.yhfund.com.cn。
2、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 4006783333。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