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编号:临2018-009号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为进一步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拟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灌南金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灌南金圆”)二期增资4,000万元用于募投项目“3万吨/年危险固废处置项目”的进一步实施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资概述
1、本次增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48号)核准,公司向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6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9,408,866股已发行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7年8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1,999,989.9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0,1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1,899,989.90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8月7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17]4502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采用货币增资的形式分别向江苏金圆首期增资3,300万元,向灌南金圆首期增资11,000万元,向宏扬环保首期增资8,700万元,资金来源均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
公司于2017年10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为进一步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以募集资金向江苏金圆二期增资2,925万元用于募投项目的进一步实施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
根据公司“3万吨/年危险固废处置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灌南金圆实际建设需要,公司拟采用货币增资的形式向灌南金圆二期增资4,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公司已在本次增资的全资子公司灌南金圆开具了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投入灌南金圆后,将专门用于“3万吨/年危险固废处置项目”二期的建设。
2、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用募集资金向灌南金圆二期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增资金额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灌南金圆目前基本情况
名称:灌南金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24MA1MEYMJ3L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李国兵
成立日期:2016年01月28日
营业期限:2016年01月28日至***
注册资本:16,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连云港市灌南县堆沟港镇堆沟村
经营范围:固体废物焚烧处理技术研发;危险废弃物焚烧;废金属、废塑料、废纸箱、废纸板回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灌南金圆增资决议
灌南金圆股东会审议同意由股东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认缴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增资价格为每股一元。增资后,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6,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灌南金圆股权结构变更为:
■
3、增资情况:
灌南金圆尚未办理完成上述增资的工商变更手续,公司拟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缴本次增资额4,000万元。
三、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灌南金圆二期增资是基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际建设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灌南金圆进行二期增资,有利于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改善灌南金圆资产结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我们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灌南金圆进行二期增资事宜,以推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灌南金圆二期增资4,000万元,有利于推进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程,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灌南金圆二期增资4,000万元。
3、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圆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灌南金圆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灌南金圆增资是基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际建设需要,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同意金圆股份使用募集资金对灌南金圆进行增资。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8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编号:临2018-010号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新金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金叶”)及其全资子公司上饶市金钱湾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钱湾”)的经营和发展需要,新金叶及金钱湾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由公司及新金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 担保情况概述:
1、金钱湾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县支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不超过960万元(含96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拟由新金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新金叶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申请敞口不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贷款,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贷、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融资期限为1年,拟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饶市金钱湾铜业有限公司
(1)金钱湾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2年02月06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上饶县茶亭工业园区内
法定代表人:周克忠
注册资金:2500万元
经营范围: 有色金属材料、贵金属材料采选,加工,销售;对外贸易经营;建材、新型材料生产和销售;机电产品销售(依法经营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新金叶之全资子公司
(2)金钱湾2016年度及2017年度未经过审计财务指标如下:
■
2、江西新金叶实业有限公司
(1)江西新金叶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7年11月12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上饶县茶亭工业园区内
法定代表人:方岳亮
注册资金:8,000万元
经营范围:工业废物的处置及综合利用;再生物资回收(含生产性废旧金属);有色金属、稀有金属、矿产品加工、销售;建材、新型材料,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新金叶58%股权,新金叶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2)江西新金叶2016年度及2017年度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 万元
■
三、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由公司及新金叶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新金叶及其全资子公司金钱湾的经营和发展需要,同意金钱湾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县支行申请不超过960万元(含960万元)的综合授信融资,借款期限为1年,由新金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同意新金叶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申请敞口不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贷款,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贷、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融资期限为1年,拟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新金叶及金钱湾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担保的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新金叶及其全资子公司金钱湾,均具备良好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以及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81,223.92万元(不含上述拟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83.62%。其中 1,900万元对外担保为公司历史形成的担保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8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编号:临2018-011号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子公司林西县富强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西富强”)的项目建设需要,林西富强拟向银行申请项目建设授信融资,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林西富强其他股东同意按各自的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二、 担保情况概述:
林西富强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11,000 万元项目建设授信融资,借款期限三年,由公司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林西富强其他股东王国岁、高跃琴、兰溪金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灵合伙”)及兰溪乡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乡情合伙”)同意按各自的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约定以各方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金灵合伙的合伙人主要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部分员工,其中公司总经理兼董事方岳亮先生、公司财务负责人黄旭升先生、公司监事汪赛成女士、赵兰贞女士亦为金灵合伙有限合伙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于2018年2月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方岳亮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董事长赵辉先生亦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上述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林西富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林西县富强金属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08月29日
注册地址:林西县工业园区冶金化工区
法定代表人:陈木兴
注册资金:20,000万元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废料购销、综合回收利用;有色金属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王国岁持有林西富强44%股权,高跃琴持有林西富强5%股权,金灵合伙持有林西富强18.5%股权,乡情合伙持有林西富强12.5%股权,公司持有林西富强20%股权,林西富强为公司参股子公司。
2、林西富强2017年度未经审计合并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由公司及林西富强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反担保情况
林西富强股东王国岁、高跃琴、金灵合伙及乡情合伙承诺同意按各自的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约定以各方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参股子公司林西富强的项目建设需要,同意林西富强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11,000 万元项目建设授信融资,借款期限三年,由公司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同时林西富强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林西富强尚处于项目建设期,正常投运后将具备良好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拟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林西富强,其正处于项目建设期,正常投运后将具备良好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81,223.92万元(不含上述拟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83.62%。其中 1,900万元对外担保为公司历史形成的担保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逾期担保。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8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编号:临2018-012号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2月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2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并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新金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金叶”)及其全资子公司上饶市金钱湾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钱湾”)的经营和发展需要,同意新金叶及金钱湾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由公司及新金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参股子公司林西县富强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西富强”)的项目建设需要,同意林西富强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11,000 万元项目建设授信融资,借款期限三年,由公司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同时林西富强其他股东同意按各自的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关联董事方岳亮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董事长赵辉先生亦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上述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灌南金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灌南金圆”)二期增资4,000万元用于募投项目“3万吨/年危险固废处置项目”的进一步实施建设。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于2018年3月6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下列提案:
1、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2、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8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编号:临2018-013号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2月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2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灌南金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灌南金圆”)二期增资4,000万元,有利于推进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程,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灌南金圆二期增资4,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
备查文件
1、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2月8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编号:临2018-014号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18年3月6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3月6日(星期二)下午2: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6日日交易日9:30~11:30,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8年3月5日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8年3月6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18年2月28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 截止股权登记日2018年2月28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润和信雅达创意中心1号楼22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2、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8 年3月5日9: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作为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于股权登记日后3日内发布提示性公告。
2、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润和信雅达创意中心1号楼22楼
联系人: 马康
联系电话:0571-86602265
传真:0571-85286821
电子邮箱:jygf@jysn.com
邮政编码:310052
其他事项:出席会议食宿和交通费敬请自理
七、备查文件
1.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46 ;投票简称:金圆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请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8年3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5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3月6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对审议事项投票表决指示如下:
■
委托股东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件三
回执
截至2018年2月28日下午股票交易结束时,我单位(本人)持有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拟参加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