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拉萨市达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实投资”)、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磅先生及持股5%以上股东贾虹女士关于其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 股东股份补充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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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达实投资持有公司股份361,749,581股,占公司总股本18.81%,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225,042,231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2.21%,占公司总股本的11.70%。刘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4,737,031股,占公司总股本9.08%,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133,307,031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6.29%,占总股本的6.93%。贾虹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39,366,700股,占总股本的7.25%,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73,942,7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3.06%, 占公司总股本的3.84%。
三、 其他说明
本次股份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所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数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