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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12月2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432号),核准公司向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发行1,957,965,408股股份购买国机集团持有的中国重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重机”)100.00%股权以及中国重型机械研究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重型院”)82.827%股份。
目前,本次重组的相关资产过户及交割工作正有序进行。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中国重型院82.827%股份及中国重机100%股权)过户事宜已分别在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中国重型院已收到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中国重机已取得新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0040X)。
上述股权转让变更完成后,中国重型院已成为二重重装控股子公司,二重重装持有中国重型院82.827%的股份;中国重机已成为二重重装全资子公司,二重重装持有中国重机100%的股权。
特此公告。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