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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0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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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18-021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正文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网宇达”)于2018年2月6日接到实际控制人迟家升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李国盛先生的通知,基于对星网宇达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目前投资价值的合理判断,迟家升先生和李国盛先生计划未来6个月(自2018年2月6日起算),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通过自有及自筹资金方式,以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增持公司股份。迟家升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李国盛先生拟增持股份比例(含本次公告中已增持的股份)合计不低于公司总股本1%,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1、增持人:实际控制人迟家升及一致行动人李国盛。

 2、增持目的:对星网宇达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目前投资价值的合理判断。

 3、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4、增持股份资金来源:自有及自筹资金。

 5、累计增持数量及说明:

 ■

 6、本次增持前后持股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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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后续增持计划

 迟家升先生和李国盛先生计划未来6个月(自2018年2月6日起算),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通过自有及自筹资金方式,以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增持公司股份。迟家升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李国盛先生拟增持股份比例(含本次公告中已增持的股份)合计不低于公司总股本1%,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迟家升先生和李国盛先生承诺:在本次增持后6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同时,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的相关规定。

 3、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会持续关注实际控制人迟家升先生和李国盛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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