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8-002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2月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8年2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徐缓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鉴于当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组因业务繁忙,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解除合作关系。为了保证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顺利进行,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由于公司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标的资产的审计等工作,相应的公司备考财务报表审阅工作也将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为便于工作衔接并提高总体工作效率,经公司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双方友好协商,决定变更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工作量等情况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先沟通,征得了其理解。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相关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于2018年2月22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8-00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7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8-003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2月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8年2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信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重大资产重组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机构变更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改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正常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2月7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8-004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现将有关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机构。鉴于当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组因业务繁忙,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解除合作关系。为了保证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顺利进行,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机构。鉴于此,为便于工作衔接并提高总体工作效率,拟同时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工作量等情况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协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征得了其理解。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3年12月,是由一批资深注册会计师创办的首批具有A+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全国性大型专业会计中介服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拥有30多年的丰富执业经验和雄厚的专业服务能力,拥有包括A股、B股、H股上市公司、大型央企、省属大型国企、外商投资企业等在内的固定客户5000多家,其中上市公司客户400余家,新三板挂牌客户800余家。承办上市公司业务家数,在具有证券、期货相关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中位居全国前茅。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拥有从业人员5200余名,其中拥有博士、硕士学位和会计、审计、经济、工程技术等高级专业职称的人员700余名,注册会计师1700余名,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33名,有120余位从业人员拥有境外执业会计师资格。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和职业质量进行了审核和充分了解,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及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求,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机构和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2018年2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机构和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将于2018年2月22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变更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该变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审计工作和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关于变更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7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2018-005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2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2月2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梅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东升工业园B区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2月22日
至2018年2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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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请详见2018年2月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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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8年2月13日(星期二)9:00-11:30,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梅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东升工业园B区博敏电子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登记;如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办理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参与现场会议;如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务必在其上注明“博敏电子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并留有效联系方式;须在登记时间2018年2月13日下午17: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不发礼品。
联系地址:广东省梅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东升工业园B区博敏电子
会议联系人:黄晓丹
电话:0753-2329896
传真:0753-2329836
邮编:514768
邮箱:BM@bominelec.com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7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2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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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