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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0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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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六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编号:2018—013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六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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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二十次董事会于2018年2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8年2月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公司7名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详情请见2018年2月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阿拉尔新农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资产托管的议案》;

 具体详情请见2018年2月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阿拉尔新农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资产托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7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18-014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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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证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

 ● 授权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3个月

 一、委托理财概述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5日召开六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可以循环投资、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二、委托理财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均为信誉好、规模大、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或证券公司。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委托理财的主要内容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上,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期限三个月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有效期内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三)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决策程序

 本次委托理财额度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披露公司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虽然公司将选取信誉好、规模大、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或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提供的中短期、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门将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独立董事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利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7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编号:2018—015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阿拉尔新农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资产托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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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阿拉尔新农乳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农乳业”)拟将其旗下两个牛场委托光明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牧业”)、新疆浩祥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祥饲料”)经营管理。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经公司六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一、交易概述

 公司子公司新农乳业将其旗下两个牛场委托光明牧业、浩祥饲料经营管理,并与光明牧业、浩祥饲料签署《牧场委托管理框架协议》。

 本次托管事项经公司六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农乳业将其旗下两个牛场委托光明牧业有限公司、新疆浩祥饲料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将促进受托资产的保值增值,有利于全面推进乳制品产业持续稳定发展,并将为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带来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且遵循了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此次交易审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表决程序,同意此项议案。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

 1、光明牧业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孙桥沔北路185号B-2-5室

 法定代表人:王赞

 注册资本:人民币83061.5573万

 成立日期:2003年05月19日

 营业期限:2003年05月19日至2033年05月18日

 经营范围: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的开发、加工、生产,牧业机械的生产、加工,牛(除种牛)养殖经营、新鲜原料奶的生产、有机肥料的加工(以上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自产产品,从事相关产业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粮食收购,兽药(生物制品除外)、牧业器械、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饲料原料、原粮(除专控)的零售、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附设分支机构,国内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光明牧业总资产3,952,299,709.47元,净资产2,124,171,524.34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3,118,046,304.43元,净利润3,987,984.36元。

 光明牧业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2、新疆浩祥饲料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准葛尔路115号

 法定代表人:胡寻江

 注册资本:叁仟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年4月16日

 营业期限:2004年4月16日至2054年4月15日

 经营范围: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的生产、加工及销售;牛羊育肥养殖;牛羊屠宰;农副产品的购销;玉米的烘干及销售。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浩祥饲料总资产72,395,472.23元,净资产44,584,807.09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90,598,194.74元,净利润4,062,030.04元。

 浩祥饲料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此次交易标的为新农乳业旗下两个牛场,牛场地址:新疆阿克苏市农一师五团(沙河镇)。截至2017年年末,两个牛场合计存栏3,508头,年产奶量10,786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 方:阿拉尔新农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 方:光明牧业有限公司

 丙 方:新疆浩祥饲料有限公司

 (一)合作期限

 本协议约定期限为五年,自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三方可以根据本协议履行的实际情况,在本协议期满终止前六个月内,可以协商续签本协议。

 (二)合作方式

 经三方沟通协商,共同约定,合作方式为:牧场委托管理。

 (三)合作范围

 合作牧场:新农乳业旗下两个牛场。

 牧场地址:新疆阿克苏市农一师五团(沙河镇)。

 (四)合作目标

 甲方将所属牧场的固定资产(包括生产设施、生产机械和设备、公共设施等)在满足正常生产状态下移交给乙丙方(固定资产移交以乙丙方根据牧场生产要求,确认其具备可使用为前提,对于已经不具备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不作为移交范围),协议期满或协议终止后由乙丙方以同等条件(使用年限到期、正常损耗除外)交还给甲方。

 甲方将所属牧场的牛只资产,经甲乙丙三方确认数量后移交给乙丙方(牛只资产移交时应由甲乙丙三方核定初始价格,且牛只资产移交也应由乙丙方确认其具备生产价值和无疫病为前提)。协议期间,甲乙丙三方每年(按协议年)对牛只资产增减值部分进行盈亏分担结算,结算时间为:每个协议年的次年第一个月;结算方法为:超过协议年度牧场存栏母牛生产管理目标头数以上部分,甲方按“增加头数*4000元/头”向乙丙方计付托管收益;低于上个协议年度期末存栏母牛头数部分(2018年以乙丙方接手时的存栏母牛头数为基数),乙丙方按“减少头数*4000元/头”向甲方弥补;超出上个协议年度期末存栏母牛头数(2018年以乙丙方接手时的存栏母牛头数为基数)同时低于协议年度牧场存栏母牛生产管理目标头数,则不奖不罚。牧场生产管理目标作为补充协议,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约定,以年度为单位每年进行签订。

 (五)委托管理收益

 在合作期限内:乙丙方前两年按生产管理目标享受收益,之后按经营效益目标享受收益(乙丙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协议期限内委托管理收益盈亏承担等进行约定)。具体为:

 1、从2018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止,乙丙方每年按生产目标享受收益:

 乙丙方在完成年度生产管理目标基础上,成母牛年实际单产超过年度生产目标单产以上部分,按以下比例计算收益分成:提升产量×平均奶价×50%×系数(60%)×成乳牛头数。如成乳牛年实际单产低于年度生产目标单产的,差额部分按以上同等计算办法由乙丙方弥补。(年度生产目标考核权重及细则由甲乙丙三方商定)

 2、从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止,乙丙方每年按效益目标享受收益:

 由甲乙丙三方确定效益目标,乙丙方超额完成年度经营效益目标以上部分,甲方按一定比例向乙丙方支付托管收益(具体比例由甲乙丙三方商讨确定)。对未完成年度经营效益目标的,差额由乙丙方按前述收益的比例标准弥补。三方应在2019年底前达成效益目标值及托管收益比例标准的一致意见,否则甲乙丙三方均可以单方面终止履行本合同,托管牧场由甲方自行接管。

 (六)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1、若乙、丙任何一方未认真履行本协议相关规定,未能达成甲、乙、丙三方形成的共识,虽经一定时间的整改仍未取得效果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2、若乙丙方未能实现牧场的有效经营,各项指标低于区域内其他同类型牧场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3、若甲方未按计划采购使用乙丙方关键专业产品,经乙方或丙方催促甲方仍未采购的,乙、丙任何一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4、若甲方未按约支付乙丙方派驻团队费用、乙丙方托管收益费用及乙丙方货款,经乙方或丙方催促甲方仍未支付的,乙、丙任何一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5、因自然灾害、政府拆迁及非乙丙方管理原因等不可抗因素造成的未达目标和牧场损失,乙丙方均不承担责任。

 6、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和协议终止后三年内,甲方不得聘用乙方委派的技术管理人员,一旦发生聘用,则甲方按100万元/人支付给乙方违约金。

 7、本协议签订后,三方均应遵守本协议。如一方擅自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其他两方造成损失的,则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损失。

 8、对于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解决。

 9、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发生争议的,三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被告所在地法院处理。

 (七)生效条件

 1、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并经三方履行决策程序后正式生效。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二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作为本协议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农乳业将其旗下两个牛场委托光明牧业有限公司、新疆浩祥饲料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意在改善目前牧场的经营状况,通过优势互补和强强联合有利于提升专业管理和技术水平、培养专业管理技术人员、优化牛群结构、提高奶牛生产水平和经营效益,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但协议履行影响公司财务指标的具体金额目前尚无法测算。

 协议的各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影响合同履行。公司将派出专业管理人员入驻托管牧场,参与牧场的生产经营,有利于发现托管牧场存在的潜在风险和问题。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7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18-016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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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16日召开的六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阿拉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的方式,出售公司全资子公司阿拉尔新农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农化纤”)所拥有的年产8万吨粘胶纤维、10万吨棉浆粕生产线全部有效经营性资产及配套设施(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17年3月21日,公司召开六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与阿拉尔市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产权交易合同》,相关公告于2017年3月22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公司于2017年4月6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相关议案。

 截至本公告日,标的资产中的土地、房产过户手续尚在办理之中,有关各方将尽快完成尚未完成的资产交割工作。本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保障股东利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7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18-017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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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8年2月5日收到监事郭文生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郭文生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郭文生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郭文生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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