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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0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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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公告编号:第2018-011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大连市腾兴旺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兴旺达”)关于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腾兴旺达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4,5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623,515,807股的0.72%)质押给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以上质押是对其在2016年6月28日办理的35,720,000股(其中7,000,000股已于2016年9月27日解除质押,详见公司公告2016-077号,目前剩余28,720,000股)限售流通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详见公司公告2016-042号)的补充质押。此次补充质押交易日为2018年2月5日,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5月29日,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止2018年2月6日,腾兴旺达共持有公司62,416,313股,全部为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623,515,807股的10.01%;本次补充质押其中4,52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24%,占公司总股本的0.72%;共已质押其中57,01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1.34%,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13%;还剩余5,406,313股未进行质押。

 鉴于腾兴旺达和陈峰、大连市隆兴茂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截止2018年2月6日,上述三方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77,496,287股,全部为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43%;共质押其中66,434,984股,占其持股总数的85.73%,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65%;还剩余11,061,303股未进行质押。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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