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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0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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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与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信证券”)沟通,自2018年2月7日起,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在华信证券开通旗下部分基金的转换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名称及代码:

 ■

 二、其他业务规则

 1、上述基金中同一基金的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2、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并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3、投资者进行上述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不做折扣限制,折扣率以各销售机构为准。

 4、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赎回等有关规定均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

 5、其它未尽规则详见《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业务规则》。本公司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本公司的最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5999

 公司网站:www.shhxzq.com

 (二)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9-258-258

 公司网站:www.gsfunds.com.cn

 风险提示:

 1、国寿安保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932)的保本条款仅对认购该基金并持有到期的持有人适用,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周期开始后申购,或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前赎回的基金份额不适用保本条款。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本基金在极端市场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详情请见该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

 2、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二月七日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第13号)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第13号)的有关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8年2月6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万华化学”(股票代码:600309)和“台海核电”(股票代码:002366)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股票所属行业指数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AMAC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

 在“万华化学”和“台海核电”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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