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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0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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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临2018-006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的刘锋先生通知,其将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95万股进行了补充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补充质押具体情况

 刘锋先生于2017年3月1日将其持有的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700万股与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质押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5.4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告临2017-01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2018年2月5日,刘锋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295万股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质押给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1.69%,初始交易日为2018年2月5日,购回交易日为2020年2月28日。本次股权质押是对前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二、控股股东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刘锋先生共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840.216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94%,本次补充质押后,刘锋先生累计质押股份的数量为3,529万股,约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1.90%,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0.16%。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刘锋先生、刘艳华女士合计质押股份5,514.1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1.51%。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刘艳华女士的股份质押详情参见公司于2017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告临2017-039《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于2018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告临2018-00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补充质押的公告》。

 三、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刘锋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本次质押是对前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若出现平仓风险时,刘锋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购回、部分购回等措施应对风险,并通知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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