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18-005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办理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股权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集团”)拟于近期发行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并已根据其与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2018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股票质押担保合同》(以下简称“质押担保合同”)的相关约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9,033万股股份质押给债券受托管理人,质押手续已于2018年1月25日完成办理。
近日,公司收到广汇集团通知,根据质押担保合同的相关约定,广汇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1,400万股股份补充质押给债券受托管理人,并将该部分股份划转至“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用于为本期债券交换标的股票或本息偿付提供补充质押担保。上述补充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期限至出质人办理解除质押的相关手续后终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汇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为267,111.631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814,430.9682万股的32.80%。广汇集团已累计质押股份总数为181,734.8067万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8.04%,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31%。
广汇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抗风险能力和到期偿还债券的资金实力,由此产生的股票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期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借款。
关于广汇集团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后续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7日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18-006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关于2018年1月份委托理财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业务,在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的额度内,公司及下属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债券(国债逆回购)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经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公司在2017年度可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业务,授权期限自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现将2018年1月份公司及下属公司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及收益情况披露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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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8年1月份购买的委托理财收益为103.62万元,加上前期购买并于2018年1月份实现的委托理财收益15.29万元,2018年1月份实现的委托理财收益合计为118.91万元。
委托理财合作方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资金来源亦非募集资金,无需计提减值准备金,未涉及诉讼事项,无逾期未收回的本金和收益。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