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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0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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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18-007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2月6日在平顶山市平安大厦采用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向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5人,实际表决董事15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河南平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主要是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被担保企业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有关规定,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18-008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2月6日在平顶山市平安大厦采用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张友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9人,实际表决监事9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监事会会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河南平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主要是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被担保企业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二、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18-009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12,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目前累计担保金额12,000万元(全部为子公司河南平宝进行担保),公司累计担保金额包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平宝”)经营发展需要,本公司拟向其提供总计12,000万元人民币银行贷款连带责任担保。此担保为续贷担保,担保期限2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6月5日

 注册号:914110257631400874

 住所:河南许昌市襄城县紫云镇

 法定代表人:张晓强

 注册资本:80,0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煤炭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建筑材料、电子产品、通讯器材(不含无线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60%股权。

 被担保人财务情况:截至2017年11月30日,被担保人拥有总资产20.44亿元,净资产16.97亿元,1-11月份销售收入14.51亿元,净利润3.58亿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3、担保期限: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4、担保金额:保证人自愿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形成的下列债权提供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大写金额)壹亿贰仟万元整。

 5、生效方式: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2018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担保事项,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平宝满足日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被担保企业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河南平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主要是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被担保企业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公司目前累计担保金额12,000万元(全部为子公司河南平宝进行担保),公司累计担保金额包含本次担保。上述数额占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0%。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七日

 报备文件:

 1、担保协议

 2、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3、河南平宝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4、河南平宝营业执照复印件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18-010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初步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2018年度的利润影响数预计在5亿元左右。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为了能够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与实际使用寿命相匹配,拟对公司部分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变更。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对部分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情况如下:

 ■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本次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法仍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的净残值率不变。经初步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2018年度的利润影响数预计在5亿元左右。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有关规定,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说明》,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以及平煤股份的实际情况。

 五、上网公告附件

 1、平煤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平煤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平煤股份独立董事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4、关于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1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2月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民主路2号平安大厦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向阳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10人,董事王良、张建国、张金常先生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唐建新、王兆丰先生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9人,出席9人;

 3、 董事会秘书许尽峰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副总经理岳殿召先生、陶建平先生及财务总监王启山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刘天意、吴哲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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