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斯 公告编号:2017-015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告所载2017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7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 元
■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编制合并报表的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制;上年同期财务数据经过重述的,应同时披露重述后的相关数据。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公司2017年实现收入92,051.65万元,较同期增长46.7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19.48万元,较同期增长33.77%。
公司2017年末总资产156,891.74万元,较同期增长43.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93,373.36万元,较同期增长10.68%。
随着公司战略性布局的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内延外伸式扩张,销售收入呈现稳步向前的增长态势。通过业务整合、集中采购、集中配送等多渠道经营模式,在一定程度降低相应的成本费用,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三、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快报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但本公告中2017年度相关数据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可能会与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上网公告附件
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特此公告。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7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斯 公告编号:2018-016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预计2018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750万元到1200万元,同比增加50%到80%。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750万元到1200万元,同比增加50%到80%。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8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750万元到1200万元),同比增加50%到80%。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750万元到1200万元),同比增加50%到80%。
3. 本期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63.0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33.31万元
(二)每股收益:0.29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或预减)的主要原因
公司战略性布局,业务内延外伸式扩张,销售收入呈现稳步向前的增长态势,通过业务整合、集中采购模式、集中配送等多渠道经营模式,在一定程度降低成本费用,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7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斯 公告编号:2018-017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2月1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2月6日下午13:30在公司A栋C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董事庄克服、张震、独立董事房志武、张卓奇、李德军五人因出差无法现场出席会议,以传真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董事会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控股股东提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1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编号:2018-018)。
(二) 《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授信及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授信及贷款的公告》(编号:2018-019)。
(三)《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18-020)。
三、备查文件
1、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7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斯 公告编号:2018-018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天津市瑞美科学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天津瑞美”)提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以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5股。
●公司董事会对预案的审议结果: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8名赞成、1名弃权、0名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控股股东承诺:在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时投票同意该项预案。自提交《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之日起未来6个月内,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在本次高送转预案披露前,公司未与其他机构或人士进行过相关沟通或交流,且公司将于规定时间内向监管部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主要内容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塞力斯”)于 2018年2月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瑞美科学仪器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公司于2018年2月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会董事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规划、股东结构及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等进行了认真分析、讨论,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提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5股。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控股股东提议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情况及理由
1、提议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情况
2018年2月6日,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
2、提议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理由
鉴于2017年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并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的诉求,提升公司股票的流动性,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且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控股股东提议以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该预案符合公司当期实际经营业绩情况,满足公司当前经营活动需要,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
3、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在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时投票同意该项预
案。自提交《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之日起未来6个月内,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三、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情况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8名赞成、1名弃权、0名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合理性与可行性
根据《公司2017年度业绩预增公告》显示,预计2017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增加6,891.79万元到9,219.48万元,同比增加33.77%。
公司近三年来营业收入稳步增长,经营情况稳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累计余额为47,051.36万元,公司的资本公积充足,公司资本公积累计余额足以实施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提议的要求。
经过审慎研究和评估,与会董事一致认为:本次控股股东提议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同时,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未超过公司资本公积可分配的范围,本次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综上,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现状,有利于回报公司广大股东,增强股东对公司的发展信心,提升公司股票的流动性,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具备合理性、可行性。
(三)公司独立董事房志武、李德军认为: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董事及提议股东的持股变动情况与增减持计划
(一)公司董事及提议股东在董事会审议高送转事项之前6个月内的持股变动情况
截至本次公告日前六个月,提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处于锁定期,无减持股份情况发生;公司董事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无减持股份情况发生。公司董事张震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朴山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朴山投资”)间接持有公司0.117%的股份,朴山投资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公司0.39%股份的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朴山投资已减持完毕。
(二)公司董事及提议股东未来6个月的增减持计划
1、提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未来6个月仍在锁定期内,无增减持计划。
2、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1,400万股(含1,400万股)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其中公司董事长温伟拟以不低于10,000万元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拟以不超过12,000万元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公司董事范莉拟参与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金额不超过60万元,占员工持股计划的比例0.94%。
五、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可能被股东大会否决的重大风险。
(二)公司董事会通过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议案前6个月内存在部分限售股解禁及限售期届满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
(三)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以及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7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斯 公告编号:2018-019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授信及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授信及贷款的议案》。由于公司业务需要,为降低融资成本,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最高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期限为3年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等)。并首期申请期限为1年、合计金额不超过2.4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及贷款额度和期限内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以上授信及贷款由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瑞美科学仪器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温伟提供担保。
根据公司《融资管理制度》规定,上述申请授信及贷款事项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7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斯 公告编号:2018-020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2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2月28日14 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1310号)A栋A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2月28日
至2018年2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2018年2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已于2018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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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2、参会登记时间:2018年2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1310号证券部)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公司联系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1310号C栋3楼证券部
联系电话:027-83386378-331/332
传真:027-83084202
联系人:蔡风
邮政编码:430040
特此公告。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