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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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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18-011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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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1月29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1月28日-2018年1月29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29日9:30-11:30,13:00-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28日15:00至2018年1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1107会议室(山东省泰安市长城西路6号国贸大厦)。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胡成钢先生(经半数以上董事推荐)。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29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601,590,7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6.6476%。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3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586,278,7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5.4603%;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人数为26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15,311,9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1873%。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参与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26名,代表股份数为15,311,9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73%。

 (三)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郭芳晋律师、郭恩颖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1、《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条件的议案》

 同意101,314,7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7.9212%;反对2,15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07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13,161,1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5.9535%;反对2,150,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4.04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

 2.01、交易对方

 同意101,781,7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8.3726%;反对1,68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62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13,628,1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9.0034%;反对1,683,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99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02、标的资产

 同意101,781,7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8.3726%;反对1,68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62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13,628,1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9.0034%;反对1,683,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99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03、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价格及定价依据

 同意101,781,7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8.3726%;反对1,68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62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13,628,1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9.0034%;反对1,683,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99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04、支付方式

 同意101,791,7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8.3823%;反对1,67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61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13,638,1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9.0687%;反对1,673,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93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05、期间损益归属

 同意101,781,7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8.3726%;反对1,68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62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13,628,1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9.0034%;反对1,683,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99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06、与标的资产相关的人员安排

 同意101,781,7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8.3726%;反对1,68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62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13,628,1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9.0034%;反对1,683,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99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07、债权债务处理

 同意101,791,7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8.3823%;反对1,67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61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13,638,1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9.0687%;反对1,673,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93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08、标的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同意101,781,7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8.3726%;反对1,68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62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13,628,1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9.0034%;反对1,683,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99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09、决议有效期

 同意101,781,7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8.3726%;反对1,68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62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13,628,1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9.0034%;反对1,683,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99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3、《关于审议<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101,314,7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7.9212%;反对2,15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07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13,161,1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5.9535%;反对2,150,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4.04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4、《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同意101,324,7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7.9309%;反对2,14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06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13,171,1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6.0188%;反对2,140,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3.98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5、《关于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同意101,791,7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8.3823%;反对1,67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61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13,638,1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9.0687%;反对1,673,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93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6、《关于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101,791,7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8.3823%;反对1,67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61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13,638,1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9.0687%;反对1,673,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93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7、《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资产出售协议>的议案》

 同意101,314,7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7.9212%;反对2,15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07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13,161,1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5.9535%;反对2,150,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4.04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8、《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资产出售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同意101,314,7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7.9212%;反对2,15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07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13,161,1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5.9535%;反对2,150,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4.04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9、《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的议案》

 同意101,314,7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7.9212%;反对2,15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07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13,161,1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5.9535%;反对2,150,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4.04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10、《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之说明的议案》

 同意599,319,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6225%;反对2,27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37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13,041,1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5.1698%;反对2,270,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4.83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11、《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同意599,906,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7201%;反对1,68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27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13,628,1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9.0034%;反对1,683,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99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12、《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同意101,781,7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8.3726%;反对1,68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62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13,628,1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9.0034%;反对1,683,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99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13、《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同意101,314,7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7.9212%;反对2,15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07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13,161,1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5.9535%;反对2,150,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4.04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14、《关于为山东华能莱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延续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101,194,7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7.8053%;反对2,27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19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13,041,1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5.1698%;反对2,270,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4.83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15、《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同意101,781,7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8.3726%;反对1,68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62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13,628,1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9.0034%;反对1,683,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99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16、《关于批准本次重组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101,314,7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7.9212%;反对2,15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07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13,161,1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5.9535%;反对2,150,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4.04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17、《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

 同意101,314,7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7.9212%;反对1,68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6274%;弃权46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4514%。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13,161,1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5.9535%;反对1,683,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9966%;弃权46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0499%。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1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599,439,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6425%;反对2,14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3558%;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17%。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13,161,1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5.9535%;反对2,140,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3.9812%;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653%。

 19、《关于资产核销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599,319,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6225%;反对2,27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37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13,041,1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5.1698%;反对2,270,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4.83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芳晋律师郭恩颖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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