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0 证券简称:成飞集成 公告编号:2018-013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433号文核准,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飞集成”、“公司”或“发行人”)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9,241,706股A股股票。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13,540,961股,特定投资者已于2018年1月8日缴足认股款。成飞集成已于2018年1月16日就本次非公开发行13,540,961股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本次增发股份于2018年1月22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上述新增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1月31日。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承诺公告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承诺如下: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二)公司控股股东对不减持公司股票作出的承诺
2016年12月8日,公司控股股东航空工业已出具承诺函,对不减持公司股票承诺如下: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自成飞集成本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2016年9月20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日不存在减持成飞集成股票的情形;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成飞集成股票。在承诺期内如存在或发生上述减持情况,由此所得收益归成飞集成所有,本公司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公司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二)公司董事关于《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的承诺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发行对象的承诺
本次发行对象航空工业承诺:
“本单位/本人参加此次贵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若获得配售,同意本次认购所获股份自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四、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承诺
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承诺:
“本公司已对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发行人律师的承诺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承诺: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会计师事务所的承诺
发行人会计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专业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专业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验资机构的承诺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验资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90 证券简称:成飞集成 公告编号:2018-014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由于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飞集成”或“公司”) 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总股本由345,188,382.00股增加至358,729,343股,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参与认购,直接持股数量由177,178,702股增加至190,719,663股,直接持股比例由发行前的51.33%增加至发行后的53.17%;合计控制股份的比例由发行前的52.42%增加至发行后的54.21%。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33号)核准, 成飞集成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540,96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9.5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999,987.94元,其中航空工业最终以现金399,999,987.94元参与认购。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18年 1月 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成飞集成总股本为345,188,382股,其中航空工业持有177,178,702股,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成飞集成总股本的51.33%。同时,航空工业通过下属单位成都凯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09%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52.42%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 成飞集成总股本增加至,358,729,343股,航空工业最终以现金399,999,987.94元参与认购,直接持有的成飞集成股份数量增加至190,719,663股,合计控制的股份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成飞集成总股本的54.21%,相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增加了1.79个百分点。航空工业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的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属于以免于按照规定提交豁免申请之情形(三):“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的,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另外,航空工业持有的公司权益变动未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的5%,无需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免于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