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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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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华多元收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月3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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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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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3)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及时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yh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010-8518655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可能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30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永泰能源

 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13号公告《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8年1月29日,对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永泰能源(代码:600157)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该股票复牌后,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后确定对该股票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本公司网址:http://www.yhfund.com.cn。

 2、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 4006783333。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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