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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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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44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编号:临2018-002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月24日在乐山市金海棠大酒店会议中心302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系统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出席现场会议董事6名,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出席会议董事3名(副董事长李琦、董事张太金、马骏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出席会议),委托出席会议董事2名(独立董事王全喜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唐国琼、独立董事毛杰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李伟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廖政权先生主持,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同意公司组织机构调整,成立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招标采购管理中心主要职责为:全面负责公司各类物资、工程发包、前期外委业务及各类咨询招标采购等工作;负责制订、修改和执行公司物资采购、工程发包、前期外委业务及各类咨询招标采购等管理办法;负责编制招标、采购文件;负责组织物资采购、工程发包、前期外委业务及各类咨询等招标、开标、评标、询价、考察工作,汇总和报送招标结果,推荐中标候选人;负责各类招标采购合同签订;负责加强市场调查,了解市价行情,协调供需关系,建立各类招标采购合格供方名录及动态价格数据库等。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的议案》;

 根据天津渤海信息产业结构调整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关于推荐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人选的函》,同意调整徐斌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马骏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对马骏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股东提出调整第八届董事会成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徐斌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公告》。

 四、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部分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的内部控制制度为《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公司管理办法》、《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往来款项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月25日

 徐斌简历:

 徐斌,女,汉族,1972年12月生,河北雄县人,中共党员,1995年7月参加工作,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职称。

 主要工作经历:

 1991.09-1995.07 天津财经学院本科审计学专业学生

 1995.07-2000.04 天津服装进出口公司审计部干部

 2000.04-2001.07 天津服装进出口公司审计部副部长

 2001.07-2003.12 纺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

 2003.12-2006.05 纺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

 2006.05-2007.05 纺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副部长

 2007.05-2007.08 纺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部长

 2007.08-2010.04 纺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副部长

 2010.04-2011.08 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风险审计业务主管

 2011.08-2015.12 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风险审计部副经理

 2015.11- 今 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风险审计部经理、职工监事

 证券代码:600644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编号:临2018-003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的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本次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4月 28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2017年5月10日, 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2017年12月2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018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规定,公司将原计入“营业外收支”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沫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沫江煤电公司)已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目前正处于清算关闭过程中,对公司合并报表中来自于沫江煤电公司的净利润作为“终止经营”列报。

 2.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规定,在利润表中增加“其他收益”列报项目,自 2017年1月1日起,与公司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 重分类至“其他收益”。

 以上调整均不影响公司报告期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执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相应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报告期经营成果,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为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事项。

 四、独立董事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意见

 本次公司执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要求而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执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亦无需进行追溯调整。本次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为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执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是按照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能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为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事项。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600644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编号:临2018-004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业绩预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2017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同比减少16700万元左右,同比减少80%左右。

 2.公司本次业绩预减主要受诉讼事项影响计提预计负债所致,影响金额7700万元左右。

 3.2017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100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196.22万元相比,增加4900万元左右,同比增加70%左右。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7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00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21147.20万元相比,减少16700万元左右,同比减少80%左右。

 2.预计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100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196.22万元相比,增加4900万元左右,同比增加70%左右。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147.2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196.22万元

 (二)每股收益:0.3928元。

 三、本期业绩预减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1.报告期内,公司电力业务受暂停销售侧丰枯电价、大工业电价及一般工商业电价下调等电价政策变化影响,以及公司电网内部分小水电关停,使得电力购销差同比降低;为提升盈利能力,公司加强成本管控,减少了成本支出;报告期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同比减少以及确认投资收益同比增加等因素品迭后,致使电力业务利润同比增长约3000万元。

 2.报告期内,燃气业务进一步拓展市场,使得安装利润同比增加。

 (二)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

 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川犍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乐山沫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受诉讼案影响计提预计负债,确认非经常性损益减少利润7700万元左右。

 2.上年同期,根据相关判决及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裁定,公司转回预计负债及公司诉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终审胜诉确认债权及利息等非经常性损益,增加利润13950.97万元。

 四、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7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600644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编号:临2018-005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四号-电力》要求,特此公告公司2017年年度经营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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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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