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8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出现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月24日(星期三)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23日下午15:00至2018年1月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16号富力盈盛广场B栋25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桂昌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00,259,4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6426%。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5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500,251,1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642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8,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计7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135,162,8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089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或中小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135,154,5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089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8,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6%。
3、公司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事务所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一:《关于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00,258,89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1%。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下属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00,258,89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5,162,2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王萌律师、沈娉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9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务》等相关规定,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四季度经营情况公布如下:
一、2017年第四季度(10-12月)订单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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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于上述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因此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参考。
二、重大项目履行情况(注:重大项目指项目金额占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30%以上的项目)
1、2011年5月13日,公司与聊城市人民政府签署了《聊城徒骇河景观工程投资建设合同》,合同工程款总价暂定为170,000.00万元。业务模式为BT模式,开工日期为2011年5月,截止2017年12月31日项目合计实现营业收入47,689.08万元。
2、2015年12月4日,公司与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签署了《畲江园区服务配套项目及梅县区城市扩容提质工程PPP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项目合同》,项目总投资金额约为人民币14.22亿元。业务模式为PPP模式,开工日期为2015年12月20日,建设期为2年,运维期为8年,截止2017年12月31日项目投入金额为33,593万元。
3、2016年10月,公司与海口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署《海口市主城区重要道路景观提升工程PPP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111,319.53万元。业务模式为PPP模式,开工日期为2016年11月21日,建设期为1年,运维期为10年,截止2017年12月31日项目投入金额为9,744万元。
4、2017年1月,公司及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与漯河市沙澧河建设管理委员会共同签署《漯河市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项目总投资额约20.60亿元。业务模式为PPP模式,建设期为5年,运维期为20年,截止2017年12月31日项目投入金额为5,596万元。
5、2017年1月,公司与莱阳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签订《莱阳五龙河流域综合治理PPP项目合同》,项目合同金额为20亿元,业务模式为PPP模式,开工日期为2017年2月28日,建设期为3年,截止2017年12月31日项目投入金额为22,404万元。
6、2017年5月,公司及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浙江西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广州旭城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宁波市奉化区阳光海湾开发建设指挥部共同签署《奉化滨海养生小镇PPP项目协议》。项目投资金额为19.79亿元,业务模式为PPP模式,本项目合作期限为20年,建设期不长于3年,截止2017年12月31日项目投入金额为7,898万元。
7、2017 年9月,公司与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泛珠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广东华银集团工程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与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签署《关于梅县区雁洋镇特色小镇建设项目融资、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服务项目的政府采购协议》,项目总投资额约45.8989亿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项目投入金额为0万元。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