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8-004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对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月24日(星期三)下午 14:30;
4、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月23日(星期二)至 2018年1月24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1月24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1月23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1月24日下午15:00。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3027 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
6、会议召开的通知及相关文件全文刊登在2018年1月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8、会议主持人:董事会秘书叶志彪先生;
9、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列席了会议。
三、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2,436,392股,约占公司总股份的42.0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2,257,342股,约占公司总股份的42.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79,050股,约占公司总股份的0.0494%。
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69,525股,约占公司总股份约0.2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90,475股,约占公司总股份的0.21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79,050股,约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94%。(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增补李冬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52,411,5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2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944,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4%;反对2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志刚、骆绍棋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均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无临时提出新议案的情形,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8-005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简社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经公司股东深圳市瑞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提名李冬阳先生为董事候选人。2018年1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李冬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李冬阳先生为新的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请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8年1月24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李冬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李冬阳先生开始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职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简历
李冬阳,男,1986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2013年任职于深圳四季酒店,2014年至2017年任职于深圳市净车雷仕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6月至今就职于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李冬阳先生没有持有瑞和股份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介平先生是父子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李冬阳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冬阳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
(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