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8-012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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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月18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月24日在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七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0人,实际参会董事10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巧女女士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向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2017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陆续到期,根据公司2018年的业务发展目标,为确保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2018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委托债权投资、并购贷款、委托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保理、供应链金融等。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发生的贷款金额,实际贷款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借款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综合授信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超过以上授权范围须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议案有效期为自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表决结果:表决票10票,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超短期融资券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为优化公司财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新增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50亿元(含本数)的超短期融资券。具体方案如下:
1、拟注册金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
2、拟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
3、拟承销机构:待定;
4、拟募集资金投向:补充营运资金或归还现有借款等。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募集资金用途等与申报和发行有关的事项;
(2)签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承销协议、各类公告等;
(3)办理必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注册登记手续,以及采取其他一切必要的行动。
表决结果:表决票10票,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短期融资券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为优化公司财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21亿元(含本数)的短期融资券。具体方案如下:
1、拟注册金额:不超过21亿元人民币;
2、拟发行期限:不超过366天;
3、拟承销机构:待定;
4、拟募集资金投向:补充营运资金或归还现有借款等。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本次注册短期融资券额度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募集资金用途等与申报和发行有关的事项;
(2)签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承销协议、各类公告等;
(3)办理必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注册登记手续,以及采取其他一切必要的行动。
表决结果:表决票10票,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中期票据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为优化公司财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新增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46亿元(含本数)的中期票据。具体方案如下:
1、拟注册金额:不超过46亿元人民币;
2、拟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
3、拟承销机构:待定;
4、拟募集资金投向:补充营运资金或归还现有借款等。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本次注册短期融资券额度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募集资金用途等与申报和发行有关的事项;
(2)签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承销协议、各类公告等;
(3)办理必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注册登记手续,以及采取其他一切必要的行动。
表决结果:表决票10票,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经完成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工作,新增股本1,623,204股,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予以确定和修改,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原《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8,115.5280万元。”
现修改为:“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8,277.8484万元。”
原《公司章程》“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268,115.5280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现修改为:“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268,277.8484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表决结果:表决票10票,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松溪分公司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事业部提出申请,拟在福建省南平市松溪县设立分公司,以便于公司在福建省进行市场拓展和项目管理。
表决结果:表决票10票,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8年2月9日下午2:00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2018年向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2018年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超短期融资券额度的议案》;
3、《关于2018年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短期融资券额度的议案》;
4、《关于2018年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中期票据额度的议案》;
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表决票10票,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8-013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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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18年2月9日下午2:00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集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2月9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2月8日至2月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2月9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2月8日下午15:00至2018年2月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707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18年2月2日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2月2日(周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2018年向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二)《关于2018年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超短期融资券额度的议案》;
(三)《关于2018年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短期融资券额度的议案》;
(四)《关于2018年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中期票据额度的议案》;
(五)《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登在2018年1月25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第五项议案需要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 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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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18年2月5日(周一)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2月5日下午四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7层证券发展部。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1、联系人:夏可钦、陈旺
2、联系电话:010-59388886
3、 联系邮件:orientlandscape@163.com
4、 会议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707会议室。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10
2、投票简称:东园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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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2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2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2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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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回 执
截至2018年2月2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_____ __股,拟参加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