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18-09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月24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月23日-2018年1月24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24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23日15:00—2018年1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安华酒店(武汉市武昌区紫阳路281号)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安靖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22人,代表股份 55,192,67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1.9275%(其中,持股5%以下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1人,代表股份13,481,87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3562%);
其中(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6人,持有(代理)股份45,084,67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7.9117%;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16人,持有(代理)股份10,108,00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0158%;
2、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一)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本议案为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事项,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
其中(1)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
(2)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
(二)审议《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为选举公司独立董事事项,对独立董事候选人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
其中(1)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
(2)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
(三)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为选举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事项,对非职代表工监事候选人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
其中(1)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
(2)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2、律师姓名:夏少林、罗郴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大会的召集和召开、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31号知音广场4楼邮编:430070
4/F,Zhiyin Plaza,No.31 ZhongbeiRoad,WuchangDistrict,Wuhan 430070, China
电话/Tel: (+86)(027) 87301319 传真/Fax: (+86)(027) 87265677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2018年1月
2018鄂国浩法意GHWH006号
致: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担任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之常年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称“《股东大会规则》”)及《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指派夏少林律师、罗郴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进行了审查。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资料及证言进行审查判断,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其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无重大遗漏的。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公司其他公告一并提交证券交易所审查并予公告。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法律问题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月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网站上公告了《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列明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等事项,并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议题进行了充分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现场投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8年1月24日(星期三)下午2:30在湖北省武汉市安华酒店(武汉市武昌区紫阳路281号)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安靖主持。
网络投票: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24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23日下午3:00至2018年1月24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刊登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业已达到15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项与股东大会通知所告知的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名,代表股份45,084,67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9117%;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的股东共16名,代表股份10,108,0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158%。通过网络投票进行表决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身份验证机构验证其股东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所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公司合并统计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1.审议《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选举安靖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杨琳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童卫宁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选举郭韶智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 选举王专旭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 选举胡明峰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选举杨汉明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 选举曹亮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 选举刘晓勇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审议《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1 选举王叙坤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 选举蒋涛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3项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依据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均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叁份,无副本。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负责人:经办律师:
夏少林夏少林
罗郴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18-10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于2018年1月14日以专人送达、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18年1月24日下午 15:30在安华酒店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参与表决董事9人(含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
4、 本次会议由安靖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已于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安靖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至第九届董事届满日止。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安靖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杨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安江波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邹天天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杨琳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胡明峰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郭韶智先生、王欣先生、阮忠义先生、卢正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杨汉明、曹亮、刘晓勇对本次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整及承诺事项
1、经公司换届选举,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调整如下:
■
2、承诺事项
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离职起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遵守《公司法》、深交所及证监会关于董监高离任后减持其持有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申报离任后 2个交易日内到结算公司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
三、备查文件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 广济药业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简历
2、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1: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安靖,男,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历任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长助理,人福普克药业(武汉)有限公司董事、项目经理,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投资管理部负责人,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品牌策划部副部长、公司第八届董事长、董事。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长、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安靖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立案调查,无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琳,男,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历任解放军54642部队制剂中心负责人,解放军第九零七四工厂党委书记兼厂长,湖北幸福电力公司总经理,湖北南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北房地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公司总经理、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现任本公司第九届总经理、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杨琳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立案调查,无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胡明峰,男,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武汉怡景地产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湖北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业务经理、公司财务总监、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公司财务总监。
胡明峰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立案调查,无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郭韶智,男,大学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本公司研究所所长、广宁制药厂副厂长、本公司监事、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武穴分公司总经理。
郭韶智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票4,337股;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立案调查,无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欣,中共党员,大学本科,经济师、高级经营师。历任本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外贸部经理、原料药销售公司经理及本公司总经理助理、监事、董事、总经理、广济药业(孟州)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总经理兼湖北惠生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副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王欣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立案调查,无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阮忠义,中共党员,大学,高级经济师。历任湖北省广济制药厂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本公司办公室主任、董事、总经理助理,本公司济得制药厂厂长,湖北广济药业济康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阮忠义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票9,356股;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立案调查,无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卢正东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生物制药工程博士,高级工程师。历任本公司广兴研究所副所长、β-胡萝卜素分厂厂长、本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湖北普信工业微生物应用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卢正东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立案调查,无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安江波,男,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民进会员。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合作指导教师,武汉市创业导师团创业导师。历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秘书等职。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秘书。
安江波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立案调查,无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邹天天,女,硕士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公司第八届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副经理。现任公司第九届证券事务代表。
邹天天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立案调查,无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2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18-11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于2018年1月14日以专人送达、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18年1月24日在武汉安华酒店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形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叙坤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已于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选举王叙坤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三、备查文件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王叙坤先生简历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王叙坤先生简历
王叙坤,男,现年49岁,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曾任省长投集团党群部高级经理,现任省长投集团纪委第三派驻纪检组组长、本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第九届监事会主席。
王叙坤先生在控股股东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立案调查,无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第一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核聘任人选的个人简历,我们认为聘任人选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协调和执行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此次董事会审议的有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事项,相关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杨琳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胡明峰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安江波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郭韶智先生、王欣先生、阮忠义先生、卢正东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
杨汉明:曹亮: 刘晓勇: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