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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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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
可交换公司债券批复到期失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4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

 可交换公司债券批复到期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万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集团”)于2017年1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万安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以下简称“无异议函”)(深证函[2017]19号),万安集团申请确认发行面值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2017年1月12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月19日公司2017-002号公告)。

 鉴于资本市场的变化,万安集团未能在该批复有效期内实施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无异议函自动失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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