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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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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18-004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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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示:

 1、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14,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518%。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1月25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34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4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7]70号)同意,公司股票于2017年1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72,000,000股,发行后总股本为96,000,000股。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17年6月7日,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为5,760,000股,其中首次授予4,673,984股,预留1,086,016股。公司于2017年7月20日向股权激励对象授予股票4,673,984股,股票授予后,公司总股本为100,673,984股。

 2017年9月19日,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100,673,98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不送红股、不进行现金分红,公司于2017年9月29日实施了利润分配预案,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为201,347,968股。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201,347,968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为138,947,968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公司机构股东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崇义章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恒泰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自然人股东张进福、傅丽芬、吴金钻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nic.cn)公告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1月25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4,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518%。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6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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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法人或个人对其间接持有的股份做出限售承诺的,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同兴达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的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同兴达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股份上市流通申请无异议。

 五、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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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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