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8-007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8年1月20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应到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成立。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对重庆美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追加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 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
2、审议通过《关于对嘉兴荣安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
3、审议通过《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10)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8-008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情况
为支持房地产合作项目开发,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7年9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重庆美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投创荣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创荣安”)为重庆美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美荣”)提供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财务资助。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9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
为进一步满足“重庆美荣”项目开发的资金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投创荣安”拟对“重庆美荣”追加提供额度不超过1亿元的财务资助,即“投创荣安”拟为“重庆美荣”提供总额不超过3亿元的财务资助。
(二)财务资助审议情况
2018年1月2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重庆美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追加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对象提供的财务资助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本次财务资助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协议主要内容
(一)财务资助对象:重庆美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财务资助金额:公司全资子公司“投创荣安”拟为“重庆美荣”追加提供额度不超过1亿元的财务资助。
本次追加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全资子公司“投创荣安”拟为“重庆美荣”提供总额不超过3亿元的财务资助。
(三)资金用途:用于房地产项目投资资金及运营费用。
(四)本次财务资助的期限:自签订财务资助协议之日起至“重庆美荣”在扣除项目发展资金及运营费用后有结余资金归还借款时。
(五)财务资助利率:无息
(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重庆美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三)住所:重庆市巴南区南泉街道鹿角凤林路817号
(四)成立日期:2017年9月11日
(五)注册资金:5000万人民币
(六)法定代表人:刘立国
(七)实际控制人:无实际控制人
(八)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
(九)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投创荣安”持有该公司50%股权、贵阳市美的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何享健)持有该公司50%股权。该公司为合营公司,无控股股东。
(十)关联关系:“重庆美荣”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投创荣安”的参股公司,公司与“重庆美荣”其它股东方不存在关联关系,“重庆美荣”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十一)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单位:元)
■
(十二)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十三)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19714.44万元人民币。
三、风险防控措施
本次追加提供财务资助为公司与合作方按权益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参股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符合房地产项目开发惯例。参股公司重大事项需经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共同商议后决策,同时公司将委派相关人员至“重庆美荣”,进行财务、经营方面的有效管控,保证资金安全。
四、董事会意见
对“重庆美荣”追加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重庆市巴南区界石组团N标准分区N15-1/02、N15-2/02号宗地的开发运营费用,以满足项目开发的资金需要,有利于加快项目的开发进程,使项目顺利完工并销售。该项目位于巴南区鹿角茶园区域,该区域为重庆东部新城重点发展区域,属于城市副中心,南岸区政治、经济、文化、居住中心,生活配套设施完善。预计该项目能够取得较好的投资收益,“重庆美荣”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根据合作协议,“重庆美荣”的其它股东也按出资比例以同等条件对其进行资助。因此,本次财务资助有助于合作项目的顺利推进,且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此次追加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公司合作项目开发资金的需要,有利于加快项目的开发进度,且项目本身预计盈利能力较强,具有较好的偿付能力。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经审议的(包括本次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对外财务资助总额为人民币29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9.9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人民币134,34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6.53%。
公司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8-009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因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嘉兴荣安置业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申请授信总额为55000万元的项目开发贷款,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融资业务,公司于2017年9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嘉兴荣安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嘉兴荣安置业有限公司提供1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详见2017年9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3)。
现因嘉兴荣安置业有限公司所开发的嘉兴经开商务区2016-15号地块项目(备案名:荣和花园)已开始对外预售,造成在建工程抵押物价值不足,需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提供补充担保。为支持控股子公司业务开展,公司拟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署2亿元的保证合同,为嘉兴荣安置业有限公司补充提供2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两年。
被担保人:嘉兴荣安置业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担保金额:2亿元人民币
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嘉兴荣安置业有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
(二)担保审议情况
2018年1月2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嘉兴荣安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条的相关规定,此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嘉兴荣安置业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6年10月28日
(三)注册地点:嘉兴市新气象路1741号隆兴农贸市场304-I室
(四)法定代表人:王久芳
(五)注册资本:肆亿伍仟万元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荣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99.0067%股权;宁波江北区康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该公司0.9933%股权。
■
(八)关联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荣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99.0067%股权,嘉兴荣安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九)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单位:元)
■
(十)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本金担保金额:2亿元人民币。
(二)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三)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荣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嘉兴荣安置业有限公司99.0067%股权,此次担保事项主要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嘉兴荣安置业有限公司的融资需要,有利于加快项目开发进度。嘉兴荣安置业有限公司所开发的嘉兴经开商务区2016-15号地块项目(备案名:荣和花园)所处区域条件良好,交通、市政及配套设施较为完善,属于当地改善型置业的目标区域,预计该项目能取得较好的收益,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此次担保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提供上述担保。该项担保未提供反担保措施。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已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91360万元;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5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77%,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8-010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名称: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2月9日(星期五)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9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8日15:00-2018年2月9 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2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荣安大厦20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对重庆美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追加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刊登于2018年1月24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会议登记方式
1、 登记时间:2018年2月6日 9:00-16:30
2、 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3、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证券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现场登记,或用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宁波的时间为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预期半天,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本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华堂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荣安大厦18F(A)、19F、20F
邮编:315100
电话:0574-87312638 13957403745 传真:0574-87310668
六、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17。
2、投票简称:荣安投票。
3、议案设置及议案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2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2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2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有效日期:
委托表决事项:
■
注:1、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议案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表决一栏中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结果,三者中只能选其一。
2、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股东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8-011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
证监局上市公司询问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8年2月22日收到《宁波证监局上市公司询问函》(甬公司询问函【2018年2号】)(以下简称“《询问函》”),公司经过核实,现就《询问函》的内容进行回复并披露如下:
问题一、媒体关于你公司近日与四川华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昆能源”)接触的报导是否属实。请自查并说明你公司与华昆能源的接触往来是否已构成临时性信息披露义务,是否达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7.3、7.4条关于信息披露时点要求。你公司与华昆能源是否已签署实质性的合作协议,如是,请补充披露协议主要条款。
答复:我公司相关人员于2017年12月6日对“华昆能源”开展的考察活动属于公司日常的投资调研行为,非公司重大事项,公司目前也未与“华昆能源”签署过任何文件或协议,不构成临时性信息披露义务,因此也未达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7.3、7.4条关于信息披露时点的要求。
公司在注意到相关信息后,积极与“华昆能源”取得联系,要求对方严格审核其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以免引起误会。 据了解,“华昆能源”已于2018年1月16日将相关微信公众号信息删除。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问题二、请你公司结合近日股价波动情况,进一步自查说明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答复: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交易存在异常波动,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10日、2018年1月15日及时发布了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2018-004),郑重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经公司进一步自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在认真审阅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资料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重庆美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追加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对重庆美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追加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合作项目的开发运营费用,有利于加快项目的开发进程,使项目顺利完工并销售。根据《宁波投创荣安置业有限公司与广东美的置业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市巴南区界石组团N标准分区地块之合作开发协议书》,其它股东方也按出资比例以同等条件进行财务资助。
因此,本次追加提供财务资助行为有助于项目的顺利推进和运作。本次对外财务资助事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对嘉兴荣安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嘉兴荣安置业有限公司为开发嘉兴经开商务区2016-15号地
块的项目公司。因该项目开始对外预售,造成在建工程抵押物价值不足。为支持控股子公司业务开展,公司拟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署2亿元的保证合同,为嘉兴荣安置业有限公司补充提供2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两年。
公司上述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房地产项目开发的资金需要,有利于加快项目的开发进程,此次担保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签名:邱妘、蒋岳祥、郭站红
二○一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时间:2018年2月9日14:45
地点:荣安大厦20楼会议室
序号 现场会议内容
1、 主持人介绍股东参会情况。
2、 主持人主持审议议案。
3、 股东提问和发言。
4、 股东投票表决和投票统计。
5、 监票人宣布表决结果。
6、 律师宣布法律意见书。
7、 公司董事和高管签署会议相关文件。
8、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重庆美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追加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投创荣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创荣安”)拟对重庆美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美荣”)追加提供额度不超过1亿元的财务资助,具体事项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支持公司房地产合作项目开发,公司于2017年9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重庆美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投创荣安”为“重庆美荣”提供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财务资助。
为进一步满足“重庆美荣”项目开发的资金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投创荣安”拟对“重庆美荣”追加提供额度不超过1亿元的财务资助,即“投创荣安”拟为“重庆美荣”提供总额不超过3亿元的财务资助。
(一)财务资助对象:重庆美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财务资助金额:公司全资子公司“投创荣安”拟为“重庆美荣”追加提供额度不超过1亿元的财务资助。
本次追加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全资子公司“投创荣安”拟为“重庆美荣”提供总额不超过3亿元的财务资助。
(三)资金用途:用于房地产项目投资资金及运营费用。
(四)本次财务资助的期限:自签订财务资助协议之日起至“重庆美荣”在扣除项目发展资金及运营费用后有结余资金归还借款时。
(五)财务资助利率:无息
(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018年1月2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重庆美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追加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重庆美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三)住所:重庆市巴南区南泉街道鹿角凤林路817号
(四)成立日期:2017年9月11日
(五)注册资金:5000万人民币
(六)法定代表人:刘立国
(七)实际控制人:无实际控制人
(八)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
(九)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投创荣安”持有该公司50%股权、贵阳市美的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何享健)持有该公司50%股权。该公司为合营公司,无控股股东。
(十)关联关系:“重庆美荣”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投创荣安”的参股公司,公司与“重庆美荣”其它股东方不存在关联关系,“重庆美荣”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十一)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单位:元)
■
(十二)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十三)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19714.44万元人民币。
三、风险防控措施
本次追加提供财务资助为公司与合作方按权益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参股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符合房地产项目开发惯例。参股公司重大事项需经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共同商议后决策,同时公司将委派相关人员至“重庆美荣”,进行财务、经营方面的有效管控,保证资金安全。
四、董事会意见
对“重庆美荣”追加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重庆市巴南区界石组团N标准分区N15-1/02、N15-2/02号宗地的开发运营费用,以满足项目开发的资金需要,有利于加快项目的开发进程,使项目顺利完工并销售。该项目位于巴南区鹿角茶园区域,该区域为重庆东部新城重点发展区域,属于城市副中心,南岸区政治、经济、文化、居住中心,生活配套设施完善。预计该项目能够取得较好的投资收益,“重庆美荣”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根据合作协议,“重庆美荣”的其它股东也按出资比例以同等条件对其进行资助。因此,本次财务资助有助于合作项目的顺利推进,且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经审议的(包括本次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对外财务资助总额为人民币29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9.9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人民币134,34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6.53%。
公司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况。
请各位股东审议!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