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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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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70 证券简称:科迪乳业 公告编号:2018-006号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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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月23日(星期二)上午09:30

 (2)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月22日至2018年1月2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8年1月22日下午15:00至2018年1月23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河南省虞城县利民镇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张清海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11人,代表股份587,660,4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3.6741%,中小投资者4人,代表股份36,660股。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587,623,8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3.6708%。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6,6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国宝、吕丹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补充审议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明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87,659,7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表决情况为:同意3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269%;反对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3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黄国宝、吕丹丹律师担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文件的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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