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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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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8-004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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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18年1月19日在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金锡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5名董事现场出席,曾剑伟先生、葛晓奇先生、仲鸣兰女士、黄柏达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下属太阳能电站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全资孙公司常州亚玛顿新能源有限公司的下属太阳能电站项目公司驻马店市亚玛顿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驻马店亚玛顿”),拟与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租赁”)以直租的方式开展业务,融资金额为1.8亿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为9年。租赁期满后,驻马店亚玛顿以人民币10,000元名义价款留购相关设备。公司与苏州租赁不存在关联交易,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孙公司下属太阳能电站项目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完善公司全资孙公司常州亚玛顿新能源有限公司下属太阳能电站项目公司驻马店市亚玛顿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驻马店亚玛顿”)的光伏电站项目建设、运维,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驻马店亚玛顿拟与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与苏州租赁以“直租”的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融资期限为9年。公司为驻马店亚玛顿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签署之日至租赁合同项下债务人履行义务期限届满后两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来函中提到公司章程需要完善的要求对原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8 年1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决定,定于 2018 年2月5日(周一)下午 2:3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 639 号)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为全资孙公司下属太阳能电站项目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20 日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8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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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8-006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下属太阳能电站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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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交易概述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常州亚玛顿新能源有限公司(“亚玛顿新能源”)的下属太阳能电站项目公司驻马店市亚玛顿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驻马店亚玛顿”),拟与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租赁”)以直租的方式开展业务,融资金额为1.8亿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为9年。租赁期满后,驻马店亚玛顿以人民币10,000元名义价款留购相关设备。

 《关于全资孙公司下属太阳能电站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经营层签署与该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文件。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与苏州租赁不存在关联交易,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住所: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265号32楼

 3、企业类型:股份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

 4、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5、注册资本:150,000万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MA1MCUK03L

 7、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标的为太阳能发电系统集合包,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求,通过直租的模式自主选择。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驻马店亚玛顿

 4、所在地:驻马店市驿城区沙河店镇山湾村

 5、资产价值:上述交易标的的账面净值不超过人民币28,900万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驻马店市亚玛顿新能源有限公司45MW光伏电站

 2、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

 3、租息年利率:6.125%

 4、租赁方式:直租

 5、租赁期限:9年,自起租日起算

 6、租金收取方式:按季度还本付息,共36期

 7、租赁担保:公司为该项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将驻马店亚玛顿100%股权质押给苏州租赁。

 五、涉及该项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因此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对员工的直接经济利益将不会产生影响。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太阳能电站建设作为未来业务拓展的方向,本次交易有利于盘活公司现有资产的融资能力,借助金融支持为电站业务拓展提供资金保障,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该项业务的开展不会影响驻马店亚玛顿对相关设备的正常使用,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及未来年度损益情况无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8-007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孙公司下属太阳能电站项目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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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完善全资孙公司常州亚玛顿新能源有限公司(“亚玛顿新能源”)的下属太阳能电站项目公司——驻马店市亚玛顿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驻马店亚玛顿”)的光伏电站项目建设、运维,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驻马店亚玛顿拟与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与苏州租赁以“直租”的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为人民币1.8亿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为9年。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孙公司下属太阳能电站项目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驻马店亚玛顿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签署之日至租赁合同项下债务人履行义务期限届满后两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驻马店市亚玛顿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驻马店市驿城区沙河店镇山湾村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700MA3X70TC3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林金锡

 经营期限:2016-01-28至2026-01-27

 经营范围:光伏发电(不包括供电业务);太阳能设备安装、调试、维护;光伏发电的技术开发、项目咨询和技术服务;太阳能设备的销售和服务;电力销售;农作物、中草药种植;农业技术推广;农业科技信息咨询。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驻马店亚玛顿资产总额为418,446,908.63元,负债总额为418,508,108.42元,净资产为-61,199.79元。2017年实现收入为9,537,562.74元,净利润为320,015.7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签署之日至租赁合同项下债务人履行义务期限届满后两年

 担保金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亚玛顿驻马店为公司全资孙公司下属太阳能电站项目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本次担保是为支持光伏电站项目发展,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增强盈利能力的需要,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为驻马店亚玛顿所申请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为驻马店亚玛顿申请的人民币1.8亿元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次担保前,公司及子、孙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36,989.6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3.25%。其中,公司为光伏贷业务提供回购担保责任的余额为 2,50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5%。本次担保完成后,公司及子、孙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54,989.6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1.56%,其中,公司为光伏贷业务提供回购担保责任的余额为 2,50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孙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为全资孙公司下属太阳能电站项目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8-005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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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8年1月19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2月5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2月4日至2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4日下午15:00—2018年2月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如果同一表决权同时出现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的,以现场投票结果为准,同一表决权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8年1月29日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1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修订〈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月2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关于为全资孙公司下属太阳能电站项目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月2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8年1月31日-2月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

 2、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在2017年2月2日下午15:3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薛斌渊

 联系电话:(0519)88880015-8353

 联系传真:(0519)88880017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附件一: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登记表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一: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623

 2、投票简称:“亚玛投票”。

 3、投票时间:2018年2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亚玛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元代表议案一,2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一: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二: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2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2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投票结果查询。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可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的结果。

 附件二: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附注: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赞成票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8年2月2日(星期五)

 15:3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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