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6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01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长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1月20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于2018年1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封闭式基金交易佣金、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8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图示日期为2017年8月30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投资比例应符合基金合同中的约定:本基金持有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不低于80%。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分股及其备选成分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尚未完成建仓。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以本基金成立之日为准;新增或变更以刊登新增/变更基金经理的公告披露日为准;

 2、本基金基金经理的证券从业年限以基金经理进入证券业务相关机构的工作经历为时间计算标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基金将继续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规范基金运作和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努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已实行公平交易制度,并建立公平交易制度体系,已建立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公司已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除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组合外,其余各投资组合未发生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且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4.4.1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根据股票的基本面情况和市场面情况构建Alpha模型,寻找质地优异、被市场低估的投资标的。综合Alpha模型得分、风险模型、交易成本模型,定期优化组合权重,在控制组合跟踪误差的基础上提升组合的收益率,取得了显著且稳定的超额收益。

 4.4.2 2018年一季度市场展望和投资策略

 展望2018年一季度,预期市场会延续2017年的震荡向上的慢牛行情,龙头领涨的行情可能会向二线龙头扩散,优质成长股的估值优势凸显,可能会迎来估值修复行情,价值股内部会有分化,部分价值股有补涨机会,有政策催化、景气度上行的行业有较大的配置价值。

 我们将保持稳定的仓位,积极布局优质的投资标的,结合严格的风险控制,追求持续且稳健的超额收益。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811元,累计份额净值为0.9811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1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5.06%。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港股。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5.2.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5.2.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港股。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3.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率、流动性及风险特征,运用股指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当股指期货大幅贴水时,可采用多头套期保值策略,持有至基差收敛,增强指数。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厦门国贸(600755)的发行主体于2017年12月2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罚决定书【2017】75号《关于对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秘书陈晓华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主要内容如下:公司在设立前述资管计划时,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可能面临的重大或有负债;资管计划触及强平线后,公司未及时披露其可能承担的份额回购/差额补足义务,直至2017年7月8日发布补充公告时才首次披露为5 只资管计划的部分优先级投资者提供了份额回购/差额补足的承诺,公司信息披露存在前后不一致,未能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1 条、第2.3 条和第11.12.5 的规定。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陈晓华作为公司信息披露的具体负责人,同时作为国贸资管的董事长和分管领导,对于本次资管计划具有最终审批权,未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其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 条、第3.1.4 条、第3.1.5条和第3.2.2 条的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对如上股票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研究发展部按照内部研究工作规范对该股票进行分析后将其列入基金投资对象备选库并跟踪研究。在此基础上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根据具体市场情况独立作出投资决策。该事件发生后,本基金管理人对该股票的发行主体进行了进一步了解与分析,认为此事件未对该股票投资价值判断产生重大的实质性影响。本基金投资于该股票的投资决策过程符合制度规定的投资权限范围与投资决策程序。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其余九名的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的情形。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5.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5.11.5.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五名积极投资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基金的文件;

 2、《长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长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长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种公告的原稿;

 6、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资格批复文件。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cxfund.com.cn。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月20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