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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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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股票代码:601336 A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编号:临2018-0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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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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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18年1月19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3人,实到董事13人,现场出席会议9人,董事吴琨宗、胡爱民、彭玉龙,独立董事梁定邦通过电话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万峰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投资资产配置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新华资产2018年〈投资委托管理协议〉和〈保险资金运用投资指引〉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新华资产(香港)2018年〈投资委托管理协议〉和〈保险资金运用投资指引〉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新华资产相关事项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新华资产按照日常关联交易相关框架协议及本议案中的交易总额上限开展议案所述日常关联交易,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协商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相关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 1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新华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华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涉及的中国保监会监管规则下的重大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 1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1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长万峰、董事黎宗剑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该报告报送中国保监会。

 表决情况:同意 1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第三、四、五、六、九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上网公告附件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9日

 附件: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一、 审议《关于公司与新华资产2018年〈投资委托管理协议〉和〈保险资金运用投资指引〉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对保监会规定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公司与新华资产2018年〈投资委托管理协议〉和〈保险资金运用投资指引〉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审议《关于公司与新华资产(香港)2018年〈投资委托管理协议〉和〈保险资金运用投资指引〉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对保监会规定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公司与新华资产(香港)2018年〈投资委托管理协议〉和〈保险资金运用投资指引〉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 审议《关于公司与新华资产相关事项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对保监会规定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公司与新华资产相关事项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 审议《关于向新华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对保监会规定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向新华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 审议《关于2018年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就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薪酬激励措施发表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2018年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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