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18- 02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12日以书面、电子文件方式发出2018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会议于2018年1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6人,董事翁世淳先生因公务原因授权委托董事蔡飚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陈楚盛先生因公务原因授权委托董事陈子召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董事候选人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蔡飚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将届满,根据控股股东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拟提名蔡飚先生、高宏波先生、陈子召先生、黄万兴先生、翁世淳先生、陈楚盛先生、朱列玉先生、罗其安先生、李胜兰女士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蔡飚先生、高宏波先生、陈子召先生、黄万兴先生、翁世淳先生、陈楚盛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朱列玉先生、罗其安先生、李胜兰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详细资料详见附件)。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已获取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才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相关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提供的渠道反馈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郑宗伟先生、郑国坚先生在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和独立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对郑宗伟先生、郑国坚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同日公告编号:2018—04)。
公司定于2018年2月5日下午15:00在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7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本议案。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一: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料
1、 董事候选人蔡飚
蔡飚,男,1978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学历,高级人力资源资源管理师。2002年8月参加工作,2002年8月至2004年7月任广东省商业企业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办事员;2004年7月至2006年11月任广东省商业企业集团公司人事处副科长;2006年11月至2009年3月任广东省商业企业集团公司人事处科长;2009年3月至2010年5月任广东广商现代流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5月至2011年3月任广东省商业企业集团公司人事处(党群处)副处长;2011年3月至2013年5月任广东省商业企业集团公司纪委副书记、审计处(纪检监察室)处长(主任);2013年05月至2013年10月任广东省商业企业集团公司纪委副书记、人力资源部(离退休人员工作部)部长;2013年10月至2014年1月任广东省商业企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纪委副书记、人力资源部(离退休人员工作部)部长;2014年1月至2015年10月任广东省商业企业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5年3月至2015年10月任广东省商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纪委副书记;2015年10月至今任广东省商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15年10月至今任广东教育书店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12月至今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蔡飚先生未持有广弘控股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适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其与广弘控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与广弘控股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董事任职条件。
2、 董事候选人高宏波
高宏波,男,1980年6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职称。2007年7月参加工作,2007年7月至 2013年2月在新锦安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工作,历任项目经理、部门经理;2013年3月至今任深圳兰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12月至今任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高宏波先生未持有广弘控股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适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其与广弘控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与广弘控股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董事任职条件。
3、 董事候选人陈子召
陈子召,男,1963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兽医师。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8月至1988年11月任天津市畜牧局、天津市禽病中心技术干部;1988年12月至1992年1月任广东食品集团畜禽生产开发公司副经理;1992年2月至1994年7月任深圳南华农业开发公司经理、华新蛋鸡场场长、党支部书记;1994年8月至1997年1月任广东省食品集团华昌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1997年2月至2002年12月任广东省食品集团南海联营种鸡场副场长、场长、党支部书记;2003年1月至2007年1月任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任广东省畜禽生产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2月至2010年7月任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2007年至今兼任广东省肉类协会会长;2010 年 7 月至2016年2月兼任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16年2月至今兼任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12 年 5 月至2015年10月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15年11月至今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2009 年 1 月至今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陈子召先生未持有广弘控股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适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其与广弘控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广弘控股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董事任职条件。
4、 董事候选人黄万兴
黄万兴,男,1968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8月至 1994年12月任广东省华大物流汽车配件分公司会计;1994年12月至1997年3月任广东省华大物流总公司财务部会计主管;1997年3月至1998年12月任广东百信有限公司副经理;1998年12月至1999年4月任广东省华大物流总公司配送分公司副经理;1999年4月至2000年3月任广东省华大物流总公司经营运作部主任;2000年3月至2002年7月任广东省华大物流总公司物流发展部主任,其中在2001年8月至2002年7月借调广东省经贸委企业监督处;2002年7月至2003年7月任广东省华大物流总公司荔湾加油站经理兼物流发展部主任;2003年8月至2006年3月任广东省华大物流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加油站经理、物流发展部主任;2006年4月至2007年12月任广东省商业企业集团公司经营投资管理处副处长;2008年1月至2009年3月任广东省商业企业集团公司企业管理处副处长;2009年3月至2013年3月任省商业企业集团公司经营投资管理处处长;2013年3月至2014年3月任广东华侨友谊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2014年3月至2015年3月任广东省商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组(资本运营组)副组长;2015年3月至2015年10月任广东省商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资本运营部)调研员、副部长,主持部门工作;2015年10月至2016年11月任广东省商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资本运营部)部长;2016年11月至今,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兼广东教育书店有限公司董事、党总支书记、副总经理。
黄万兴先生未持有广弘控股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适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其与广弘控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广弘控股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董事任职条件。
5、 董事候选人翁世淳
翁世淳,男,1972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金融学专业副教授职称。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7月至1996年4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广东外汇清算中心资金部科员;1996年4月至1999年12月任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国际金融部、信贷部高级经理;1999年12月至 2006年6月任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一部副经理,其中:2002年9月至2006年6月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经济思想史专业经济学博士;2006年 6月至 2012年1月任广东商学院金融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投资学教研室主任、金融实验实践教研室主任;2012年1月至2012 年 9 月任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副部长(主持工作,享受正部级待遇),兼广东广弘投资有限公司、广东广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2年 1 月至2015年5月任深圳安泰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2 年 9 月至 2014 年 5 月任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部长;2012 年 9 月至今广东广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2014 年 5 月至2015年12月任广东省商业企业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部长兼规划投资部副部长、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部长兼规划投资部副部长;2015年10月至今任广东省商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类业务部部长;2013 年 5 月至今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翁世淳先生未持有广弘控股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适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其与广弘控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与广弘控股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董事任职条件。
6、 董事候选人陈楚盛
陈楚盛,男,1971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7月至1997年10月历任广东恒昌实业股份饲料公司会计、财务部负责人;1997年11月至 1998年7月任广东恒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计财部负责人;1998 年8月至2003年2月任广东恒昌实业三水市家乐饲料有限公司计财部经理;2003年3月至2009年1月历任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部科员、副科长、科长;2009年1月至2012年12月任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12年12月至2014年5月任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结算中心副主任(享受总监级待遇);2014年5月至2015年12月任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结算中心调研员兼财务管理部副部长(2014 年 9 月起主持财务管理部工作);2015年12月至今任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15年2月至今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陈楚盛先生未持有广弘控股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适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其与广弘控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与广弘控股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董事任职条件。
7、 独立董事候选人朱列玉
朱列玉,男,汉族,1966年11月出生,法学博士,一级律师,全国优秀律师。1988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1994年7月至1995年10月任广州市金融海商律师事务所律师;1995年11月至2001年3月任广东纵横律师事务所副主任;2001年4月至今任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期间:2010年8月至2013年8月兼任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4月至今任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6月至今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朱列玉先生未持有广弘控股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适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其与广弘控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广弘控股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与持有广弘控股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8、 独立董事候选人罗其安
罗其安,男,1959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副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硕士研究生。现任暨南大学会计学系副教授。1982年7月江西财经大学本科毕业,1990年7月华南师范大学经济研究所硕士研究生毕业。1982年7月至1991年3月在江西财经大学任教;1991年3月至1995年5月在广东财经学院任教并担任教研室主任;1995年5月至1998年5月在广东财税高等专科学校工作,任教务处负责人;1998年6月至今任暨南大学会计学系副教授。现兼任第三届广东省预算会计研究会常务理事、第八届广东省会计学会理事、第六届广东省财政学会理事。1994年曾在澳大利亚KPMG PeatMarwick(毕马威会计师行)“高级财务管理培训班”进修;1995年6月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发的中国注册会计师CICPA会员证书。还曾于2008年12月至2012年12月担任广东东方兄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600988)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11年6月至2017年4月担任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0177)独立董事;2015年5月至今任广东省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2月至今任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2月至今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罗其安先生未持有广弘控股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适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其与广弘控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广弘控股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与持有广弘控股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9、独立董事候选人李胜兰
李胜兰,女,1960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经济学教授。1983年西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1991年毕业于兰州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06年毕业于中山大学,获管理学博士学位。硕士毕业后1991年6月至1999年12月在兰州大学管理科学系任教,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管理科学系系主任;1999年12月调入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经济学系任教,至今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授;2002年至2006年担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经济系系主任;2007年1月至2016年1月担任岭南学院副院长。2014年至今任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现兼任教育部社科基金评审专家、最高人民法院环境侵害司法鉴定研究基地研究员、广东省经济学会常务副会长、广东省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广东县域经济研究与发展促进会副会长、广东省宣传思想战线优秀人才“百十千工程”社科类专家、广东省产业与区域经济研究会副会长、广州市政府决策咨询专家、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教育厅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广西贺州市人民政府经济发展顾问团专家、中山大学经济管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国家级)。
李胜兰女士未持有广弘控股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适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其与广弘控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广弘控股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与持有广弘控股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18-03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12日以传真方式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8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通知,会议于2018年1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监事潘云女士授权委托监事王振秀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文生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候选人》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将届满,根据控股股东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工会推荐,公司监事会提名,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决定,提名林文生先生、潘瑞君女士、王振秀女士、沈蔚涵女士、曾锦炎先生为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其中:沈蔚涵女士、曾锦炎先生为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详细资料详见附件)。
该议案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监事的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潘芸女士在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公司监事会对潘芸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详细资料
(1)监事候选人林文生
林文生,男,1968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工程师、经济师、企业法律顾问。1992年6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至2000年9月先后任广东华天房地产公司开发部干部、惠州分公司副经理、开发部经理、副总经理;2000年9月至2004年3月先后任广东省食品企业集团公司华先公司总经理、集团托管办副主任、企业管理部经理;2004年3月至2009年1月任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经理,其中,2007年4月至2009年1月借调至广弘公司上市办工作;2009年1月至2011年12月先后任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副部长、法律事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2011年12月至2014年5月任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2014年 5月至2015年3月任广东省商业企业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部(安全生产部)部长、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安全生产部)部长;2015年3月至2015年12月任广东省商业企业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部(安全生产部)部长、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部长;2015年7月至今历任广东省商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总法律顾问;2016年1月至今任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 2012年1月至今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林文生先生未持有广弘控股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适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其与广弘控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与广弘控股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与持有广弘控股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监事候选人潘瑞君
潘瑞君,女,1969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会计师。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7月至2004年6月先后任广东省食品企业集团公司冷冻厂财务部会计、饮料厂财务部副经理、集团财务部主管、集团财务部一级主管(正科);2004年7月至2010年1月先后任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审计室科长、主任助理;2010年1月至2012年3月任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审计室副主任;2012年3月至2014年4月任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副部长;2014年 4 月2015年12月任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审计部(监事会办公室)副部长(副主任);2014年 6 月至2015年12月兼任广东省商业企业集团公司审计部(监事会管理办公室)副部长(副主任);2015年12月至今任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2012年1月至今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潘瑞君女士未持有广弘控股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适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其与广弘控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与广弘控股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与持有广弘控股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监事候选人王振秀
王振秀,女,196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1989年4月参加工作,1989年4月至1995年11月历任广州船舶及海洋工程设计研究院电气工程师、办公室副主任、技术开发室副主任、主任;1995年12月至2006年4月任广州船舶及海洋工程设计研究院财务处处长,其中,2005年至2006年4月挂任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主任助理;2006年 4月至 2010年 5月任职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并委派任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及广东省教育书店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9年 1月至今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王振秀女士未持有广弘控股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适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其与广弘控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广弘控股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与持有广弘控股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监事候选人沈蔚涵
沈蔚涵,女,1968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经济师职称,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8月至1997年8月任广东省食品企业集团公司人事科科员;1997年9月至2004年2月广东省食品企业集团公司人事部二级主管、一级主管、科长;2004年3月至2008年12月任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人事部科长;2009年1月至2010年4月任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人事部副经理;2010年5月至2013年8月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2013年4月至今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2013年8月至今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
沈蔚涵女士未持有广弘控股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适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其与广弘控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广弘控股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与持有广弘控股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监事候选人曾锦炎
曾锦炎,男,1964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7月至1993年1月任广东省商业储运公司财务科会计主管;1993年1月至1994年4月在广州环境资源开发研究所工作;1994年4月至1999年10月任广州经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1999年10月至2007年8月任广东红日会计事务所所长助理、审计事务部经理;2007年8月至2010年5月任广东教育书店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兼审计监察室副主任;2010年 5月至2016年9月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其中,2010 年 5 月至 2011 年 3 月兼任广东教育书店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兼审计监察室副主任,2011 年 3 月至2016年9月兼任广东教育书店有限公司审计监察室主任;2016年1月至今兼任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6年9月至今任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12年1月至今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曾锦炎先生未持有广弘控股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适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其与广弘控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广弘控股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与持有广弘控股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18- 04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集人: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定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2月5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2月4日—2018年2月5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4日15:00至2018年2月5日15:00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现场记名投票方式或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月29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1 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 437 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 37 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有3项,议案1、2项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项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审议议案如下:
1. 审议选举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 选举蔡飚先生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选举高宏波先生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 选举陈子召先生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 选举黄万兴先生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 选举翁世淳先生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 选举陈楚盛先生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审议选举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 选举朱列玉先生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 选举罗其安先生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选举李胜兰女士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审议选举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选举林文生先生为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潘瑞君女士为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3)选举王振秀女士为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4)选举沈蔚涵女士为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5)选举曾锦炎先生为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特别强调事项:
1、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选举。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请查阅公司2018年1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先通过传真或邮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以传真或邮寄信函收到时间为准;股东登记表和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2、3)。
(二)登记时间
2018年1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三)登记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7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7楼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邮政编码:510030
联系人:苏东明
电话:(020)83603985 传真:(020)83603989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股东登记表(复印有效)
附件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29”,投票简称为“广弘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均为累积投票提案,不设总议案。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18年2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2月4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2月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号: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登记日期:
(注:本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公司(本人)参加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我公司(本人)对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
委托人(公章或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授权日期:2018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18- 05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朱列玉为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18- 06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罗其安为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18- 07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胜兰为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9 日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18- 08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朱列玉,作为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朱列玉
2018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18- 09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罗其安,作为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罗其安
2018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18- 10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胜兰,作为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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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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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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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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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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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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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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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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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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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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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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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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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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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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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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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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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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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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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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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李胜兰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