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宁沪高速 股票代码:600377 编号:临2018-001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附属公司参股公司首发申请过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日获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召开 2018 年第 14 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本公司持有85%股权的附属子公司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靖锡澄公司”)参股的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融租赁”)首发申请获通过。
广靖锡澄公司为江苏金融租赁第四大股东,持有该公司 2.34亿股股份,占江苏金融租赁发行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9.97%,该部分股份自江苏金融租赁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转让。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日
股票简称:宁沪高速 股票代码:600377 编号:临2018-002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免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本公司副总经理王宏伟在履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经初步审理已构成刑事犯罪。经本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二十次临时董事会审议决定,免去王宏伟担任的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王宏伟的犯罪行为完全属个人行为,本公司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涉及任何该等违法违规行为。本公司已经在第一时间积极进行自查整改,加强了项目审计、招投标管理等一系列内部控制措施,进一步推进公司廉政建设,坚决杜绝此类个人舞弊事件的发生。
本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决策及经营遵循公司章程及企业管理制度执行,该事件对本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均不会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