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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力生物”) 于2018年1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鲁证调查字[2018]1号)。因公司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将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13.2.1 条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将在知悉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移送公安机关决定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并在收到前述决定文件后对外公告。公司股票于公告当日继续停牌一天。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 《 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及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