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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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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星网宇达

 股票代码:002829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鏖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信地址:杭州临安锦城街道广场花园10幢营30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

 签署日期:2018年01月 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 ) 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宇达”或“公司” )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星网宇达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名称:杭州鏖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注册地址:杭州临安锦城街道广场花园10幢营30

 3、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过佳博

 4、注册资本:1200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566077584D

 6、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7、经营范围:实业投资、经营期限:2020年12月13日止

 9、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金额及比例: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2018 年01 月09 日至2018年01月1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由于自身资金需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 个月内不排除减少星网宇达股份的可能。如有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鏖鼎投资持有公司股份9,409,592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8744%,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2018 年01月09日至2018年01月11日期间,鏖鼎投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1,400,9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74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准则15号》,截至到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星网宇达8,008,64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9998%,不再为持有公司总股本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减持基本情况

 ■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鏖鼎投资持有公司股份8,008,64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9998%,不再为持有公司总股本5%以上股份的股东。

 ■

 注:本报告所有数值保留 4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其他任何形式的权利限制。

 五、承诺履行情况

 鏖鼎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作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和股份减持的承诺一致,具体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杭州鏖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鏖鼎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票。

 (二)、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计划相关的承诺

 1、减持满足的条件

 在锁定期内,能够及时有效地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承诺的各项义务。

 2、减持意向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鏖鼎投资每年减持所持公司老股的数量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持有公司股票数量的50%。

 3、减持期限

 减持期限自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6个月。减持期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重新公告减持计划。

 4、信息披露

 鏖鼎投资将及时、充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减持前3个工作日将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公告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本次减持是否符合已披露的持股意向、减持意向、减持条件以及减持承诺的说明;

 (2)本次拟减持的数量、减持期间、减持方式、减持价格等具体减持安排;

 (3)拟减持的原因;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鏖鼎投资承诺:在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度,并按照相关规定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或减持期限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进行公告。

 5、违反承诺的约束措施

 鏖鼎投资承诺将严格按照本减持意向进行股份减持,如有违反,应当在事实发生后两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并公告未履行承诺或未履行披露义务的原因,将不符合承诺的所得收益划归星网宇达所有,并且本企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星网宇达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三)、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鏖鼎投资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书面承诺,其承诺如下:

 “1、我们及我们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合作或联营企业和/或下属企业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星网宇达的主营业务及其它业务相关或相似的业务(以下称“竞争业务”);

 2、我们及我们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合作或联营企业和/或下属企业,于我们作为对星网宇达直接/间接拥有权益的主要股东/关联方期间,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从事竞争业务或可能构成竞争业务的业务;

 3、我们及我们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合作或联营企业和/或下属企业,将来面临或可能取得任何与竞争业务有关的投资机会或其他商业机会,在同等条件下赋予星网宇达该等投资机会或商业机会之优先选择权;

 4、自本函出具日起,本函及本函项下之承诺为不可撤销的,且持续有效,直至我们不再成为对星网宇达直接/间接拥有权益的主要股东/关联方为止;

 5、我们和/或我们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合作或联营企业和/或下属企业如违反上述任何承诺,我们将赔偿星网宇达及星网宇达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该等责任是连带责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鏖鼎投资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除本次披露的减持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上述文件备置于星网宇达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2、联系电话:010-87838888;

 3、联系人:刘玉双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签字:

 签署日期: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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