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5 证券简称:湖南黄金 公告编号:临2018-02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1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8年1月8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所有董事、监事、高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传真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及《湖南省省属国有企业章程模板》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修订后的《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2018年1月1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8,342.94万元,其中自产金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量累计不超过2,605千克。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
五、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5)。
六、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8-06)。
特此公告。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002155 证券简称:湖南黄金 公告编号:临2018-03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8年1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8年1月8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所有监事。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传真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8,342.94万元,其中自产金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量累计不超过2,605千克。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性投资。
特此公告。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002155 证券简称:湖南黄金 公告编号:临2018-04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18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目的
公司下属子公司主要以黄金原料收购、矿山黄金生产、销售黄金为主,原料、库存、在产品及进口原料中的计价金属面临敞口风险,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能有效控制产品销售价格下跌风险,合理规避产品价格波动给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
二、套期保值业务品种
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现货延期交易和上海期货交易所期货交易方式进行。
三、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及期间
2018年度公司自产金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量累计不超过2,605千克,外购非标准黄金、境内收购原料含金及进口原料相关计价金属实行全额套保。公司套期保值使用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投入的资金(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8,342.94万元。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四、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 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 资金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资金存在流动性风险,甚至可能因不能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造成实际损失。
3. 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4. 政策风险: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来风险。
五、套期保值的风险控制措施
1. 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套期保值头寸。
2. 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3. 公司将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4. 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 公司已就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的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3. 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锁定公司的产品预期利润,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招商证券认为:鉴于公司主营业务黄金原料收购、矿山黄金生产、销售黄金受黄金市场价格的波动影响较大,公司主要产品标准金等为国内期货交易所、现货交易所上市的交易品种,存在活跃的市场,通过利用合理的商品现货期货交易工具锁定交易成本,有利于降低经营风险,减少公司生产经营中黄金价格波动而造成的损失;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公司内部已建立了相应的监控机制;同时,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控制措施。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2018 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002155 证券简称:湖南黄金 公告编号:临2018-05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不存在关联交易。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 投资目的: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 资金来源及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额度不超过2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 投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4. 投资有效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 实施方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员在投资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 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子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
6. 信息披露: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7. 关联关系: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及主营业务发展。通过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在以上额度资金内只能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2. 公司财务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审计部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4.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确保公司股东知情权。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本公告日前12个月内,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发生额累计2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
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上述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已经董事长和管理层审批。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
1.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运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2.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性投资。
3. 保荐机构意见
招商证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该事项已依法履行了投资决策的相关程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综上所述,招商证券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002155 证券简称:湖南黄金 公告编号:临2018-06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18年1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月29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28日下午15:00至2018年1月2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 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月23日,于该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 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金源大酒店C 座1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第1、2、3项议案均须以特别决议通过,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内容详见2018年1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18年1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18年1月26日)。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3. 登记地点: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79号金源大酒店天麒楼16楼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410007 传真:0731-82290893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2. 会议咨询: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731-82290893
联系人:王文松、崔利艳
3.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月1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155;投票简称:湘金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8年1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28日15:00至2018年1月29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下列议案投票。
如果委托人未对以下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受委托人可以代为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打“√”)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的性质:
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8年 月 日
附注:1、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