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8月3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新增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2),披露了控股股东深圳市捷安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安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新增轮候冻结数据的情况,现将该司法轮候冻结事项的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今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捷安德的通知,其于2018年1月9日收到凌源市人民法院相关诉讼的民事判决书,其承担的法律责任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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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