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9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01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02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1%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1月25日,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维维股份”)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临2017-092),披露公司控股股东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维集团”)拟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2018年1月10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维维集团的《股份增持告知函》,维维集团于2017年11月24日到2018年1月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竞价交易增持公司股份16,72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1%,交易金额为7,59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情况

 1、增持主体: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增持股份的目的和计划: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增持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3、增持时间:2017 年11月24日至2018年1月9日。

 4、本次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

 维维集团于2017年11月24日到2018年1月9日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6,72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交易均价为4.541元/股,交易金额为7,594万元。

 维维集团增持前后的持股情况如下:

 ■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增持人维维集团承诺:在上述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维维集团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十一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