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
保荐代表人:
■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月10日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公司”)2016年配股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年修订)的要求,对长春高新进行了2017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
时间:2017年12月27日
地点:公司会议室
培训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中,中德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课件展示、现场讲解及交流的形式向培训人员就以下内容进行了重点培训:
1、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2、 上市公司再融资新政
现场培训后,中德证券向长春高新提供了讲义课件及相关学习资料,提请公司转发至其他因故未能现场参加培训的相关人员,以供自学。
三、培训总结
本次持续督导培训工作过程中,中德证券通过将相关法规解读与证券市场案例以及长春高新具体情况相结合,使公司参加培训人员对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以及再融资等有关最新规定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全体参加培训人员均认真学习并进行充分沟通交流,积极配合。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良好效果,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的规范操作意识。
保荐代表人:
罗 民 程 志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