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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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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18-006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月10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月9日—2018年1月1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9日15:00至2018年1月10日15:00。)

 2、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龙井高发科技工业园4号厂房英威腾大厦公司五楼北多功能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申力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并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42,778,73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2.1213%。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42,548,13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2.0908%;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30,6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305%;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5,331,07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4.6745%。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张森林律师、杨斌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2,632,4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7%;反对14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5,184,7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5859%;反对14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41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2、《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结果:同意242,632,4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7%;反对14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5,184,7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5859%;反对14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41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2)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242,632,4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7%;反对14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5,184,7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5859%;反对14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41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242,632,4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7%;反对14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5,184,7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5859%;反对14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41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4)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242,632,4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7%;反对14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5,184,7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5859%;反对14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41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5)债券利率

 表决结果:同意242,632,4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7%;反对14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5,184,7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5859%;反对14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41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242,632,4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7%;反对14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5,184,7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5859%;反对14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41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7)转股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242,632,4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7%;反对14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5,184,7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5859%;反对14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41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8)转股价格的确定和修正

 表决结果:同意242,632,4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7%;反对14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5,184,7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5859%;反对14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41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242,632,4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7%;反对14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5,184,7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5859%;反对14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41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242,632,4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7%;反对14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5,184,7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5859%;反对14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41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11)赎回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242,632,4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7%;反对14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5,184,7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5859%;反对14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41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12)回售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242,632,4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7%;反对14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5,184,7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5859%;反对14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41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表决结果:同意242,632,4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7%;反对14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5,184,7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5859%;反对14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41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242,632,4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7%;反对14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5,184,7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5859%;反对14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41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15)向原A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242,632,4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7%;反对14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5,184,7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5859%;反对14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41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16)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242,632,4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7%;反对14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5,184,7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5859%;反对14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41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17)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242,632,4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7%;反对14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5,184,7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5859%;反对14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41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18)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242,632,4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7%;反对14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5,184,7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5859%;反对14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41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19)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242,632,4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7%;反对14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5,184,7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5859%;反对14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41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20)募集资金存放账户

 表决结果:同意242,632,4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7%;反对14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5,184,7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5859%;反对14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41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3、《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2,632,4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7%;反对14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5,184,7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5859%;反对14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41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4、《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2,632,4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7%;反对14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5,184,7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5859%;反对14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41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5、《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2,632,4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7%;反对14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5,184,7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5859%;反对14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41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6、《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2,632,4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7%;反对14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5,184,7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5859%;反对14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41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7、《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2,632,4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7%;反对14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5,184,7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5859%;反对14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41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2,632,4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7%;反对14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5,184,7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5859%;反对14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41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9、《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2,632,4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7%;反对14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5,184,7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5859%;反对14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41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以上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张森林律师、杨斌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英威腾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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