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01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自然人股东起诉焦作市保和堂投资有限公司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18-001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自然人股东起诉焦作市保和堂投资有限公司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1月2日,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达集团”)的通知,升达集团及其自然人股东江昌政、江山、董静涛、向中华、杨彬已根据《增资协议》和《增资协议补充协议》的约定,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焦作市保和堂投资有限公司按照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向升达集团及其自然人股东发出《受理案件通知书》,认为上述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案件条件,决定予以登记立案。

 公司将继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