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ST重钢公告编号:2018-001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Chongqing Iron & Steel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2月29日,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钢铁”或“公司”)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一中院”)(2017)渝01破3号之四《民事裁定书》,重庆一中院裁定重庆钢铁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庆钢铁重整情况概述
2017年7月3日,重庆一中院作出(2017)渝 01破申 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重庆来去源商贸有限公司提出的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并指定重庆钢铁清算组作为管理人。
2017年11月17日,重庆钢铁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及《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017年11月20日,重庆一中院作出(2017)渝01破 3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庆钢铁重整程序,重庆钢铁重整计划进入执行阶段。
2017年12月28日,公司向管理人提交了《关于〈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报告》。2017年12月28日,管理人向重庆一中院提交了《关于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报告了管理人监督债务人执行重整计划的有关情况,认定《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
2017年12月29日,重庆一中院裁定重庆钢铁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二、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条、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确认《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三、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因破产重整产生的重整收益将计入2017年度相关财务报表。经初步测算,本次重整事项产生的重整收益净额预计为20亿元左右(本次收益为一次性收益)。上述重整事项将对公司2017年度的净利润和期末净资产由负转正产生积极的影响。以上数据仅为初步估计数据,具体影响金额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7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风险提示
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年度净利润为负值,2016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若2017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或2017年度末净资产仍为负值,公司将存在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3日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ST重钢公告编号:2018-002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Chongqing Iron & Steel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1月3日(星期三)上午开市起复牌。
●公司停牌期间因执行《重整计划》实施了公积金转增股本,转增股本上市日为2017年12月27日,同时公司根据相关交易规则,对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除权参考价格为2.15元/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参考上述股票复牌参考价格参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017年12月29日,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钢铁”或“公司”)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一中院”)(2017)渝01破3号之四《民事裁定书》,重庆一中院裁定重庆钢铁重整计划执行完毕(详见重庆钢铁于2018年1月3日发布的《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
按照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1月3日(星期三)上午开市起复牌。
公司股票自2017年8月1日开始因重整事项停牌(详见重庆钢铁于2018年7月31日发布的《关于公司重整将于2017年8月1日起连续停牌的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7-071)。2017年12月27日,重庆钢铁按照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中《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实施了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4,436,022,580股增加至8,918,602,267股。同时,由于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同于进行年度利润分配而实施转增的行为,重庆钢铁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5年修订)第4.3.2条的规定,对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进行调整。根据调整后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重庆钢铁股票除权参考价格为2.15元/股。公司已据上述价格完成了转增股票的登记工作。现公司股票复牌交易,公司认可将上述股票除权后参考价格作为公司股票复牌后首个交易日的开盘参考价格,该价格主要供投资者交易参考。
公司股票复牌后市场交易价格受市场多方面因素影响,请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基本面变化情况和市场整体变化情况,理性参考上述股票复牌参考价格参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