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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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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75 证券简称:银泰资源 公告编号:2018-001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泰资源”)于2017年12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因“关于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和货币型基金投资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对《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中相关内容予以更正。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27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递交的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于2017年12月29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杨海飞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分别为45万元和15万元,共计60万元(不含差旅费)。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详见公司2017年12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详见公司2017年12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和货币型基金投资的议案;

 详见公司2017年12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和货币型基金投资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更正后)》。

 特此公告。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975 证券简称:银泰资源 公告编号:2018-002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泰资源”)于2017年12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因“关于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和货币型基金投资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于《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中增加该项议案。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是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举行。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14日15:00至2018年1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月8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1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5103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和货币型基金投资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2月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议案2和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18年1月15日(星期一)上午 9:30 至 11:30,采取信函或传真登记的须在2018年1月14日(星期日)17:3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5103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铮 金梦

 电话:010-85171856

 传真:010-65668256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75”,投票简称为“银泰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仅设置非累计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

 注:1、委托人可在上述审议事项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划“√”,作出投票表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注:法人股东须加盖公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或自行打印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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