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浙江吉孚汽车传动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吉孚”)于近日收到金华市财政局和婺城区财政局下拨的政府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4163.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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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补助不具有可持续性,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补助资金已全部到账。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中,确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人民币552.08万元,确认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人民币3611.32万元。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将上述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人民币3611.32万元,计入递延收益人民币552.08万元(该项目对应资产折旧年限为10年,将于2018年1月起按照年限平均法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上述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预计将会增加公司2017年度利润总额人民币3611.32万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政府补助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