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设立投资基金概述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共青城国泰兰德人才创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西金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与江西省发展升级引导基金(有限合伙)、江西省人才专项基金、南昌智投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兰德润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投资基金,公司出资额共计人民币3,1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2017临085号公告。
二、进展情况
公司于今日接到通知,投资基金取得了共青城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名 称:共青城国泰兰德人才科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5MA37NCJP2A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私募基金创新园内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兰德润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陈志
喜)
成 立 日 期:2017年12月29日
合伙 期 限:2017年12月29日至2023年12月28日
经 营 范 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后续事宜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