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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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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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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月2日(星期二)下午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月1日至2日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下午15:00至2018年1月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西路10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邹承慧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7、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23人,代表股份1,666,508,7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10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107,828,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68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558,680,3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40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人,代表股份558,680,3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40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558,680,3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404%。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绿色家园提供担保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557,823,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466%;反对848,6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519%;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5%。关联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爱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江阴爱康投资有限公司、邹承慧依法回避了表决,上述关联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57,823,3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466%;反对848,6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519%;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5%。

 本提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爱康实业提供担保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557,831,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480%;反对848,6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519%;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1%。关联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爱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江阴爱康投资有限公司、邹承慧依法回避了表决,上述关联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57,831,3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480%;反对848,6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519%;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1%。

 本提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金昌清能提供担保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1,665,659,5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490%;反对848,6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09%;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57,831,1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480%;反对848,6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519%;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1%。

 本提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邹云坚、杨诗雯

 (三)结论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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