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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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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8—001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与支付宝签订相关业务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述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全资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众合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轨道”)与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支付宝”)签署的《杭州地铁自动售检票系统支付宝接入杭州地铁技术服务合同》。双方将在杭州地铁1、2、4号线地铁二维码扫码支付和过闸项目中进行合作。

 上述合同的签署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合同签订对方基本情况

 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1、注册时间:2004年12月8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68225450T

 3、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501号17层1701-1708室

 5、法定代表人:彭蕾

 6、经营范围: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仅限于线上实名支付账户充值);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不包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和电子公告等内容的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多媒体和网络系统的设计、开发和维护及相关的计算机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成果转让和技术应用,经济信息咨询(除经纪);销售本公司开发的软件产品;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工程范围

 对杭州地铁1号线、2号线(含一期、二期)及4号线一期系统和设备进行软件升级,实现支付宝二维码刷码支付、过闸、对账、退款、查询等功能。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487.1万元(即由支付宝向众合轨道支付)。

 (三)合同生效日期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四、合同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1、该项目是公司在“轨道交通+互联网”模式上的又一落地项目。至此,公司与支付宝、腾讯和中国银联等互联网支付平台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有利于公司继续在创新商业模式和其他衍生业务领域的探索。

 2、上述项目的落地实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相关技术,增强项目实施能力,在智慧交通领域积累用户需求和宝贵的经验,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和应用。

 3、本合同的履行将可能对公司未来的收入结构、市场战略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但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虽然双方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杭州地铁自动售检票系统支付宝接入杭州地铁技术服务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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