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收到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淮南矿业”)发来的《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收到整体改制方案批复的函》(淮矿政函〔2017〕347号)(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3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7-052号公告)。
为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公司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8年1月2日起停牌?
2018年1月2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整体改制方案获得原则批复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019号)(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近日,公司披露《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收到整体改制方案批复的公告》。经事后审核,现请你公司就如下事项做进一步补充说明。
1.公告显示,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国资委已批复原则同意公司控股股东淮南矿业整体改制方案,所涉及的主要工作将争取于2018年完成。请公司补充披露:(1)淮南矿业整体改制与整体上市的关系,在工作衔接上,有无具体的实施标准;(2)淮南矿业整体上市的时间表,如不存在,请进行明确的风险提示;(3)截至目前,淮南矿业整体改制事项对上市公司是否具有直接影响,如无直接影响,请予以明确。
2.公告显示,淮南矿业在整体改制中,将剥离类金融、淮矿物流等不符合整体上市要求的资产。此外,根据我部前期对改制事项的问询及你公司回复情况,以2016年三季度合并口径财务数据计算,扣除拟剥离资产和上市公司的数据,淮南矿业拟整体上市总资产规模为1194.91亿元,净资产规模为191.9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5.17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前述资产范围是否发生变化;(2)前述资产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3)整体上市资产范围的具体确定原则、方法及过程;(4)截至目前,拟整体上市资产的质量与盈利能力是否符合上市条件,如尚不符合,请进行明确的风险提示;(5)如不能明确整体上市的时间、资产范围等具体内容,请进行明确的风险提示。
鉴于淮南矿业的改制及整体上市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相关方应审慎对待,稳妥推进,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和保密工作,分阶段、及时、充分地履行披露义务。此外,应对相关风险和不确定性予以充分揭示,以明确投资者预期,避免模糊信息披露对投资者决策的干扰。
请你公司于2018年1月9日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与控股股东淮南矿业及相关各方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要求积极做好回复工作,并依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为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本公司股票暂不复牌,待以书面形式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发布相关公告后,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