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协商,2018年1月1日00:00至2018年3月31日24:00期间,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交通银行手机银行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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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泰信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基金为定期开放式基金,本基金现处于封闭期,具体开放申购赎回时间以本公司发布相关业务公告为准。
二、申购费率优惠情况
1、自2018年1月1日00:00至2018年3月31日24:00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凡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申购上述开放式基金的个人投资者,享受基金申购手续费率1折优惠。
2、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签约定期定额投资,并于2018年1月1日00:00至2018年3月31日24:00期间成功扣款的定期定额交易,享受定期定额投资1折费率优惠。
三、重要提示
1、交通银行手机银行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仅针对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指定开放式基金(前端模式)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不包括后端收费模式基金的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手续费。“前端模式申购”是指申购基金时就需要支付申购费的购买方式。
客户通过柜面、网银等非手机银行渠道申购或签约定期定额投资并在本次优惠活动期间内的扣款的不享受1折费率优惠。
2、有关上述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费率折扣及活动起止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有关公告。
四、其他事项
1、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5988 021-38784566
网址:www.ftfund.com;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特此公告。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30日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产品实施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2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56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 年修订)中的相关规定,自 2018 年1 月 1 日起,本公司旗下所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及特定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应税收入需要缴纳增值税及相应附加税费。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税收政策的规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含)起,本公司作为管理人将对旗下存续及新增产品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以及税务机关的要求,计算和缴纳增值税及相应的附加税费。前述税款及附加税费是产品管理、运作和处分过程中发生的,将由产品资产承担。从产品资产中提取缴纳后,可能会使相关产品净值或实际收益降低。敬请广大投资者知悉。
增值税法律法规、税收政策如发生变化,本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最新规定执行。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