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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2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文传媒大厦6楼2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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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赵东亮因公务无法现场出席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由参会表决董事一致推举董事傅伟中担任本次股东大会主持人。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7人,授权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5:其中公司董事赵东亮、张其洪、温显来,独立董事彭剑锋、李悦因公务未能现场出席会议,上述董事已分别授权董事傅伟中、谢善名、吴涤,独立董事杨峰、黄新建出席并签署本次会议决议等相关文件;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会主席徐景权因在外地、监事章玉玲因公务未能现场出席会议;
3、 出席/列席会议的其他高管: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吴涤,副总经理刘浩、徐建国。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 关于2018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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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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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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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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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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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董龙芳、彭亚威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中文传媒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