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及工作安排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紫学,股票代码:000526)已于2017年10月16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7年10月17日、2017年10月21日、2017年10月24日分别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2)、《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3)、《重大事项停牌进展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7-075)。
后经公司及有关各方协商和论证,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预计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鉴于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0月30日(星期一)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2017年11月4日、2017年11月11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77)、《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5)、《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8)。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协调沟通工作较多,重组方案内容仍需进一步论证和完善,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16日(星期四)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90)。此后,公司于2017年11月23日、2017年11月30日、2017年12月7日、2017年12月14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92)、《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94)、《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96)、《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97)。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所涉及的法律、审计及评估等尽职调查工作程序较为复杂、工作量较大,且具体重组方案论证工作尚未最终完成,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2月18日(星期一)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6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9)。此后,公司于2017年12月23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02)。
二、停牌期间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对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作进一步协商和论证,各中介机构正在全力推进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三、必要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与公司正在推进的拟通过国有产权公开挂牌方式出售厦门旭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9%股权,并由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购买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出售旭飞股权”)无关联性。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会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出售旭飞股权事项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30日